阿韧瞄了一眼花离福牛仔裤破洞内露出来的丝袜,他移开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我虽然不会像你这么穿,但感觉你转行去做时装博主的话一定没问题。”
花离福拨了拨颈窝里的头发,他得意地扬起脖子:“我会以为,你这是承认我的美学了?”
阿韧诚恳地点了点头:“嗯,水平很高。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身穿搭看起来有种乡村流行音乐,还加了点摇滚元素在里面的感觉。”
他两条胳膊叠在栏杆上,看着夜色回忆第一次在酒吧里见到的花离福:“如果要形容得再具体一点,跟那家昏暗调的复古酒吧看成一个整体的话,就像是旧报纸上贴了一块银线绣成的玫瑰布贴,然后玫瑰旁边的报纸专栏里用花体文字写着一首外国的民谣,文艺又浪漫。”
他说着,背后突然响起脚步声,花离福走回屋子里拿起那只贴了玫瑰花图案的吉他。他返回阳台上,冲阿韧晃了晃手里的吉他:“想不想再听一次?”
阿韧点了点头,花离福靠在栏杆上,他拨了两下弦,试好音,悠扬治愈的歌声就从天使般的他嘴巴里缓缓飘出:
天上降下来一把种子,
慈爱,善良,温柔,勇敢和花。
we prayept this blessing,
please accept my love.
祝福你越来越好。
寂静的夜被歌声抚慰,寂躁的风都因为歌曲而变得柔和了不少。一曲完毕,阿韧看着花离福,赞许地笑了笑,他的眼睛里有小星星在闪烁:“这是第一次见你时你唱的那首歌?虽然我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是感觉有一只温暖的手在安慰我,我想我今晚能睡一个好觉了,谢谢你唱的歌。”
花离福点了点头,放下吉他:“没错,这首歌我经常唱。这是我妈妈家乡的民谣,叫做《祝福》,是一首哄睡的安眠曲,小时候她每晚都会拍着我的被子给我唱。爸爸稍微做了一点改编,给里面添了几句巨美玛语,现在它变得更顺口了,不过现在这个版本只有我会唱。”
说到父亲,他的眸色暗沉了一些,阿韧赶紧岔开话题:“你之前说十三区还需要你,所以你不能出事,但你就这么把一个小区交给我一个生人也不太行吧?你的那帮兄弟们怎么办?”
花离福闻言抬眸,眼神里不似之前,不含半点玩笑戏谑和轻浮:“我走除了自己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那帮小子太依赖我了,包括刺猬都是。他们现在的状态像等着被人喂奶的孩子,我必须离开一段时间让他们自己成长起来,不然这帮人会变得跟皮一个下场。”
他再次看向夜色,眸子里不舍的情绪在不断翻涌闪烁,他低声:“我不想再失去第二个家了。”
阿韧蹙着眉:“可是我……”
花离福打断了他:“别可是了,有刺猬在你尽管放心吧,等我走了他会是第一个有觉悟的,会跳在你前面安排好一切,那家伙可是下暴雨都会毫不犹豫地背着重感冒的邻居去医院的人。”
“之前为了给小孩捡掉了的苹果,差点被胶囊撞飞,之后什么赔偿也没要,跟我说看到孩子和妈妈对自己不停地感谢,瞬间觉得世界都变美好了,受的伤也值了。虽然从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但他是个难得的大好人,还特别负责任,一点都不像我。”
他转过头,认真地看着阿韧:“而你,我并不是随便挑中你的,你肯定不会一直待在这儿吧?等过几天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了。”
他重新转开头,小声嘟囔:“虽然是会有些感情用事,但我不可能真的对这里不负责任。”
阿韧没有立即接话,他看了他足足有一分钟,看得花离福浑身都有些发毛。他恐惧地后退一步,抱紧了怀里的吉他:“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先说好,虽然我们今晚谈了很多,内容也很深入,但我不喜欢和男人深入……”
阿韧突然温柔地笑了,他冲他伸出手,打断他胡飞的话:“你想太多了。”
他正色道:“我相信你,那我就暂时替你保管这个十三区老大的名头吧,等你觉得时候差不多了,记得回来。倒时候,你还是这里的老大,是这帮‘小朋友’的家长。”
花离福怔了一下,随即神色就放松了下来,他没有把自己的手握上去,而是啪一声跟阿韧伸出来的那只手侧击了个掌,“我就把我的这帮孩子们暂时交给你了,帮我照顾好他们,方韧。”
说完,也不等阿韧给反应,花离福就脱了外套,摇摇晃晃地回了屋子里。他的酒劲儿还在,扒下身上的t恤就顺手丢在地上,当地垫一样径直踩了过去,然后保持着s路线向浴室冲锋,嘴里还嘟囔着,要不是阿韧的身体被强化了,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一身酒气,好臭,黏糊糊的受不了了……”
他像个孩子一样,阿韧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走回屋子里用脚勾起花离福的t恤,团起来像投篮一样一把丢进洗衣机里。出去之前,少年已经攥住了门把手,又想起花离福刚刚脱了t恤的时候,背上纹着一大丛墨绿色的红玫瑰花纹身,那块纹身面积很大,几乎占了三分之二的背,看起来诡异密集,又漂亮,让人不注意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