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们乖巧地或站或坐,安静地听青年弹唱,他唱的是陌生语言,似乎是某个地方的小语种,曲调悠缓舒扬,是加了一点流行元素的改编民谣,跟这家清净的酒吧莫名适配。
肖蕊看得不由得红了脸,青年的样貌非常出众,像是神下放在人间的一尊雕像。他只是坐着就能看出来个子很高,身材很漂亮,体型瘦而不柴,肩线平稳流畅,腰紧实纤细,感觉衣衫下面的肌肉隐藏着不显山露水的力量,两条修长的腿随意搭在脚凳踩脚的地方,吉他就借由其中一边的膝盖作为支撑点被抱在怀里。
他闭着眼睛,暖黄色的光打在高高扎起来的金色马尾上,马尾用一块灰白色的丝巾扎着,阿韧觉得这丝巾有些眼熟,跟卞皮头上包头发的那块很像,这进一步证实了他之前的想法,自己惹上麻烦了。
浑然不知的肖蕊还在继续欣赏青年的美貌,他的头发的很长,马尾一直垂到了接近腰部的位置,男人一般留这么长头发的很少见,而且他的头发还很鲜艳。发丝卷曲的弧度很大,像美丽的金色海浪,配上他白皙到发冷色的皮肤,整个人美到让肖蕊一个本来长得并不差的女孩子看了都觉得自卑的地步。
阿韧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这个陌生男人长得比金枝还要漂亮有气质。
青年额前没留什么短的刘海,只有一只黑色的墨镜别在额头上,视力好的阿韧看见那墨镜下面,在边缘处露出一道横向的疤痕,墨镜似乎是为了遮挡这道疤才戴在那个位置的。
他的脸庞棱角分明,五官长得深邃英气,漂亮浓密的睫毛像太阳花瓣,整张脸完美得像是神工用斧头精心雕凿出来的一件艺术品。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个人气质的原因,他英气的脸上却又无处不透露着一种说不清的温柔感觉,像是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一样无形中有一股自然的亲和力和天神自身所携带的,对于凡人必不可少的威慑力。
阿韧感觉自己如果是个女人,肯定轻易就会被这个青年的外貌迷倒。事实上他的周围也确实已经有一些女酒客在脸颊泛红地看着他,眼神中无一不流露出沦陷和痴迷。
那青年不止长得出众,身上穿的衣服也搭配得恰到好处,衬他的同时又不会像莫西干头的打扮那样过于夸张,突兀和抢镜。他和莫西干头站在一起,感觉就像是戴着耳钉的野鸡和一支优雅柔美的玫瑰花同框一样违和,但是两个人身上图案相似的那块玫瑰花纹身又把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的衣服是银灰色的亮光皮夹克,里面是带着一些散杂花纹的白色短t恤,下身是一条灰色的破洞牛仔长裤。牛仔裤上装饰着一些银环,牛仔裤里面是一条花色的丝袜,丝袜从破洞处露出来,跟他抢眼的发色和头上的丝巾相呼应,脚上则是一双各有一颗金色小装饰扣的黑皮鞋。
他摁弦的左手背上纹着跟混混们一样的红玫瑰花,拨弦的右手食指则戴着一只玫瑰花元素的金戒指。
他坐在灯光下的吧台前面,整个人都像一幅带着一些时尚元素的朋克艺术画,要说这样一个美丽优雅的人是一群混混的头子,还真让阿韧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肖蕊已经看呆了。
一曲结束,混混们有些已经看得流出了口水,旁边清醒过来的一些人立刻给了他们的脑袋一巴掌,这些年轻人才反应过来迅速擦掉自己的口水。
青年睁开眼睛,他的眼睛是漂亮纯粹的蓝色,比肖蕊眼睛的天蓝深一点的蓝。那个莫西干头把阿韧和肖蕊推到前面,他扯着那口得天独厚的烟嗓说道:“老大,人我们带来了,他说自己叫方韧,是他吗?”
青年上上下下扫了阿韧一遍,顺便瞥了一眼旁边瑟瑟缩缩的肖蕊,之后将目光继续移回一头红发的阿韧身上:“没错,是他,干得不错刺猬!”
声音很好听,像被黄鹂鸟赐福过一样,跟他唱歌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他把怀里的吉他放到旁边靠着吧台,混混们也不敢上前,按照惯例来说他身为老大,这把吉他早就应该有人主动上来帮忙拿着才对。阿韧对眼下的情况不由得更认真了,看来这位青年老大的手段跟他柔美的外表不同,混混们尊敬他,也有点忌惮他,他应该是个厉害的人,自己绝对不能轻敌。
“方韧,是吧?”
青年问着,他将身体微微前倾,交叉着手指自顾自玩着金戒指继续往下说道:“胆子挺大的嘛,我还在发愁要去哪里找你呢,你倒是贴心,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猜一下,因为那个卞皮是吗?你打算怎么处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