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笃定的回答。
“好了,你走吧。”
李焕之挥了挥手。
那小厮并没有立即离开,他沉默了几秒说道:
“少爷,在调查红叶女侠之时,我等恰巧碰见了大少爷的随侍,他们似乎和千机门也有牵连,大少爷贵为翰林……。”
“我那哥哥向来野心大得很,他走他的道,我过我的桥,不必在意,你走吧。”
李焕之拉紧了马绳,故作不在意的笑了笑。
曾经的李焕之也想过读书科考,走上仕途。
可终究他自己并非文道天才,读书起来极为费劲,更别提科考了。
每每他私底下的努力有所成色,也只会被无情的打压和嘲笑。
在那极为抑郁的环境中。
他的哥哥,曾经对他来说,那就是无法逾越的高山。
这般挫折与绝望中,自己到底为什么走上江湖的呢?
一开始,是因为一时间的赌气习武惹得父亲火冒三丈。
再后来,他发现自己行走江湖做的好事的名声让父亲改变了态度。
再到后来,人人都知道他是江湖出了名的少侠,是武艺高强的武道天才,是不少人追随,追捧的侠客。
他似乎已经摆脱了大哥的影响,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他的目标也再不是科考,而是成为武林盟主。
虽然说,现在的他连武林盟主的预选赛资格都没有
……。
“少爷,要不我留下来给你们提提行李?唉,属下告辞。”
那小厮原本是想留下来打下手的,但瞧着李焕之那明晃晃不欢迎的眼神,他还是很识趣的遁走了。
“千机门,难怪少侠如此疏远,原来他们居敢拿我安危去忽悠少侠。”
四下无人,李焕之这才收起了笑容,恨恨的说一句。
他自认为自己在江湖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了。
没想到,自己的好友居会因为自己故意的隐姓埋名而被人如此戏耍,险些失了性命。
一想到书信中说的那些事情,以及如今好友那般疏离的举动,李焕之心中悲愤交加,怒气上涌。
若是早察觉到这些事情,他定是早早和千机门算账了。
千机门!居然那么胆大妄为!
半个时辰后。
柒染拎着两只剥了皮的野鸡走了回来。
她这一番前往林子里,一是为了躲个耳根清净,二就是想挑个肉质鲜美的动物。
冷静够了,柒染也就顺手把野鸡丢给了李焕之。
“少侠那么快回来了?这下好!吃饱喝足再去千机门,也免得到时候没胃口。”
李焕之一面碎碎念,一面飞快的跳下了马,找了个地方,原地搭了个简易灶台,烤了起来。
对于江湖人士来说,野外徒手生火那几乎是人手必备技能,哪怕他身份不凡也没落下这个技能。
“我要去屠了千机门。”
柒染看着忙里忙外的李焕之,直接的说了一句:“吃完散伙饭,你趁早离开。”
“什么散伙饭?少侠你可真的铁石心肠,别让我离开好吗?”
李焕之站在篝火旁,望向那穿着齐胸裙的少女,语气真挚:“作为挚友,我也不会在这种时候弃你而去的,你知道的,我……。”
就在李焕之想继续说下去的时候。
柒染忽然一手抓着李焕之的衣领,一手握起破伤风之剑抵在了李焕之的脖子上。
她冷着脸,怒道:
“你是脑瘫吗?都五天了!你还看不出来我和她不是一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