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如果你想快速讨厌一首歌,就把它设置成你的起床闹铃。
常逸听着那令人厌恶的鸡鸣,也恨不得马上过去把那只公鸡掐死。
夏千红更是暴躁,已经好几次试图谋杀那只公鸡。
如果不是有常逸拦着,它早就做成热腾腾的鸡煲端上桌了。
深呼吸,等他冷静下来,驱散顽固的起床气。
他咕噜噜地就爬起身,把酣睡的夏千红也拖了起来。
吃过早饭就要开始新一天的苦修之旅了。
睡眠不足,无精打采的夏千红啃着甘露薯忽然问道: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常逸回道。
“为什么,你赚了这么多钱,我们还在啃甘露薯?”
“那都是一次性收入,昨天买金灵丹就花了70,大手大脚的,你觉得我们能花多久?”
“要我说,买金灵丹才是真正的大手大脚。为什么我们要练得这么着急,放慢节奏不好吗?例如每天练个一两个时辰就挺好的。”
夏千红也是异想天开,收了他工钱,还想这么摸鱼?
常逸自从穿越过来,就一直有种浓重的危机感。
可能跟第一天,就碰到那大汉当街杀人有关。
他时常有种预感,这事迟早会落到自己头上,必须早作准备。
这种神经质的危机感,估计要等到他成为当世无可争议的第一人,才可能摆脱了。
“少废话,今日多流汗,明日少流血。”
常逸忽然想起些什么,然后话锋一转,语气温柔:
“千红啊,你那火蛇术,我挺感兴趣的,你能不能教教我。”
夏千红瞥了他一眼,“你在求我吗?”
常逸的强制命令可没法强制让她张嘴。
让她把秘籍手抄出来,就她这个文化水平,写出来估计她自己都不一定能看懂。
这事还真只能求她。
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常逸态度就很端正,见她水杯没水了,立刻给她满上。
“我当然是虚心求教,达者为先,千红老师教教我呗。”
夏千红听得心头一阵舒爽,喝着常逸倒的白开水,似乎都有点甜味。
“也不是不可以教你,不过……”
“不过怎么样。”常逸急着问道。
“不过,我也想泡个澡,你给我打水去?”夏千红憋着坏笑说道。
“洗澡?大早上?”
“你不想去就别勉强,算了、算了。”夏千红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好家伙,这是蹭鼻子上脸了。
不过此界的修仙典籍极其昂贵。
知识作为宝贵的资源,被世家大派所垄断。
一门黄级上品术法,在金溪堡坊市里,少说也要两百颗灵石。
为了火蛇术,为了省下这两百颗灵石,常逸决定忍了。
常逸没有夏千红那股怪力,只能扛起一口水缸,多跑几趟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
常逸花了比夏千红多一倍的时间,才把硕大的木桶装满。
浑身臭汗的常逸说道:“这回满意了吧。”
“勉勉强强吧。”夏千红嘚瑟地说道:“你出去吧,你师傅要沐浴更衣。”
大丈夫,能屈能伸,常逸忍她了,转身到前院练迅身步去。
一个人在屋里的夏千红有样学样,用火蛇术将水加热后,才脱下衣衫,跨进大木桶里。
白嫩的肌肤浸泡在温热的水,舒服得几乎要让她发出娇喘。
尤其是这水,还是那狗贼辛辛苦苦打回来的。
被这狗贼欺负了快一个月。
第一次能实现反杀,着实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