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生活并没有和讲台上侃侃而谈的老师那样描述得轻松。高等的大学基本上等于高负荷的每一天,更何况我学的还是热门专业金融。
我很佩服我的两个Omega室友,她们不仅能保持高绩点,甚至还可以在周末去组织几个学校共同的外语协会。
A校的宿舍是BO或者AB混住的,O和A的宿舍会隔开,以免信息素互相影响,我是被分在了BO混住的寝室。而说是混住,其实学校会默认把Alpha分在一个寝室,我猜测是因为Alpha天生好斗的特性,免得Beta被无辜卷入。
林桉是不住宿舍的,他在外面租房子住。我问起他原因,他歪头想了一下,“因为更喜欢一个人住吧,从小通校,住集体宿舍不适应啊。”
我于是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个娇娇,被他咬了一口脸蛋,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
时间就是在这样平淡的对话里悄声流过我的指缝,翻起老旧的台历,带走了我的大学的两年,我升入大三,此时很多人已经开始考虑保研和考研,也有人像我一样开始实习。而林桉也正式开启了他的研究生生活,他继续专修生物技术和医疗。
林桉无论在哪里都很优秀,连续拿了四年的国奖,参加的几次国际比赛也得到了很好的成绩。他的外貌也经常被人议论,好几次他来等我下课,都有人偷拍他上传到论坛。
“哎呀,哥你好受欢迎啊。”我躺在林桉租的房子的沙发上,刷论坛的同时也会逗逗林桉,“‘生物学院的知名Beta大美人’”我念屏幕上的一条标题。
“是你吗,大美人?”我跳起林桉的下巴,颇具调戏意味。
林桉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一只高傲的大型猫。
他意味深长地瞟了我一眼,歪头想了想,“可能是吧?你觉得是我吗?”
他把问题抛了过来,顺带着弯腰靠近我,真像极了那种蹭人的猫。
我伸出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我保持了一点距离,只能摸到他脸上细微的绒毛。我从林桉的眼睛下的痣,摸到他的山根,微微湿润的嘴唇,他伸出舌头将我的手指卷了进去。
林桉咬我,不痛不痒,很有分寸,林桉永远是这样的有分寸,比如切菜的时候总是把菜码的整整齐齐,比如在床上的时候他喜欢比较传统的姿势。
我也是一样的,主要因为我喜欢看林桉的脸。我喜欢看爱意的汗珠在他的脸上滚动,慢慢划过他眼角的痣,最后滴落在我的锁骨。林桉做爱的时候是放肆的,又很讲情理的,他会好心询问我,征求我的意见,虽然大多数时候我都不太想回复。
而且我发现,林桉的脖子和耳朵很敏感,一捏就红,尤其是脖子,一次我咬了他脖子一口,他竟然颤抖了两秒,用那种很无奈又充满情欲的眼神看着我。
他说,我看你不是喜欢小狗,你就是小狗。
我反驳他也爱咬人,我们是一对狗狗夫妻。
大三的一个疏松平常的周末,我和林桉在外面吃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旧友,准确来说是我的旧友,是我高中的前桌。
是她先认出了我,和我惊喜地打招呼。她和我是截然不同的打扮,一件修身的碎花连衣裙,精致的妆容卷发和绑带高跟鞋,还有一个像随身挂件一样挂在她腿上的小女孩。
反观我,一件宽宽大大的卡通印花衬衫和牛仔裤,我们之间好像不是同龄人。
我和她寒暄几句,她得知我考上A校很为我高兴,她女儿一直有点不太开心地躲在她身后。
她把女儿拉到身前,说道:“这个阿姨你小时候见过的哦。”
我笑着和她女儿打招呼,小女孩很疑惑,显然对我没什么印象,她拉拉妈妈的裙子,问她:“什么时候呀?为什么我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