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爷拢了拢升阳身上的毛毯,紧紧抱着女儿,仔细且认真的,看着她的睡颜。
刚过午夜,元爸爸看向窗外,他轻吻升阳的额头,声音低缓,“宝贝,醒醒,出去看银河。”
升阳睡眼惺忪,还很迷糊,被元爸爸套上长羽绒服、大帽子、雪地靴。当她眼睛勉强睁开一条缝隙时,她看到元老爷正蹲在她身前,帮她系鞋带。
推开房门的一瞬,升阳完全清醒了,因为她真的看到一条河!银河从“南河三—天狼星”这边进入冬季大三角,从“南河三—参宿四”这条边穿出,基本上是从猎户座左边由下到上,流过天顶。
虽然升阳以前在各类杂志、图片中看到过银河,但远没有亲眼目睹来得震撼。
升阳痴痴地看着,“原来银河不是星星的聚集体,而是白色的绸带!”
元老爷搂住女儿,“在西方,称它为Milkyway牛奶路。”
升阳:“太形象了!”升阳有些哽咽,正经的“美哭了”。
元老爷低头吻了吻女儿冰凉的侧脸,这一刻,只有亲吻才能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升阳抬起头,在元爸爸的唇角印下一个快速、简单的吻,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抬头欣赏壮美的夜空。
元老爷的心脏,漏跳了一拍,另一边垂下的手指,紧紧握着,松开,再握紧。
第二天上午,升阳被持续的“咣咣”撞窗户的声音叫醒。
当时,元老爷已经做好了早饭,等待女儿起床一起用餐。
升阳气呼呼地下床,踢踏着拖鞋,拉开窗帘,看见一只麋鹿正在用鹿角撞击玻璃,身后还跟着两只幼鹿。升阳语气立刻柔和下来,没了起床气,“爹地,它们是饿了吗?”
现在元老爷看升阳滤镜太厚,怎么看怎么可爱,笑着说:“应该是向我们讨食,”他递给升阳几根生玉米和胡萝卜,“你可以投喂它们,不过要先穿好衣服。”
升阳抱着玉米有些不舍,“玉米给我留下,好吗?”
元老爷忍不住笑出声,“你的在桌上,没关系的宝贝,咱们家缺什么,可以让人送过来。”
升阳扭头看到餐盘里放着煎蛋和抹了蜂蜜黄油的玉米段,开心地穿外套喂麋鹿去了。
他们父女二人吃完早餐,收拾停当出门时,已经接近中午。元老爷带升阳乘坐360度穹顶火车,一路欣赏美景,去路易斯湖滑雪。
这个小火车简直太帅了,除了地板,三面都是玻璃,可以无死角欣赏洛基山脉的雪峰、湖泊、瀑布、草甸。就算坐一整天也不会觉得乏味。他们从路易斯湖到班夫小镇是开飞机过来的,这次乘坐陆地交通,则是穿越山谷。半个多小时的行程,让升阳意犹未尽,要求返程还要坐这个小火车。
路易斯湖滑雪场是全加拿大最大的独立雪场,拥有四座山峰的滑道,曾被评为“风景最优美的滑雪场”。高海拔和寒冷的天气使这里成为北美雪季最长的滑雪场,宏伟的山峰、远古的森林和漫游的野生动物相伴左右,不管会不会滑雪,都会是场浪漫的旅程。
升阳自然会滑雪,但并不精通,相比于滑雪,她更擅长滑冰。她和元爸爸在宽广的雪道上“之”字下滑,眼前是壮阔迷人的雪山和冰川,远处是绿宝石一样的湖泊。冬日的阳光,暖意融融的挥洒下来,让这一刻变得恣意欢快,又美好得不太真实。
滑累了,父女二人坐下来喝一杯热巧克力奶补充体力。元老爷问:“饿了吗?要不要去喝下午茶?”
升阳想了想“名媛拼单”的事,于是赞同了元爸爸的提议。事实上,元老爷关于“吃”的一切建议,升阳都没有反对过。
费尔蒙特酒店餐桌旁的落地窗拥有罗马风格的圆弧穹顶,窗外是被群山环绕的路易斯湖,和雄伟的维多利亚冰川。这时候,吃什么根本不重要,只是简单喝一杯热腾腾的英式红茶,吃两口刚刚出炉的黄油面包,还有当地久负盛名的冰淇淋球,浓浓的奶香在唇齿之间化开。美景、美食,此时、此地,让人幸福到战栗。当然,还有身边相伴的人,带着宠溺的、爱恋的幽深目光。
费尔蒙特酒店外的路易斯湖上是个天然冰场,升阳有点跃跃欲试,“咱们一会去滑冰吧!”
元老爷怜爱地说:“你不累吗?明天再来滑冰,好不好?这个时间正好去朱砂湖看日落。然后去吃美洲西部断背山烤牛骨,和这边的特色——番茄味儿凯撒鸡尾酒。”
升阳将盘子里的乳酪蛋糕塞进嘴里,拍了拍手,说:“那还等什么?咱们这就走吧!还乘小火车吗?”
傍晚时分,阳光角度偏斜,天空褪去纯净的蓝色,一团巨大的粉红色棉花糖粉墨登场。残阳壮丽,将雪山、湖面染成层次分明的焦糖色。就在日头偏西的片刻光阴,宛如午夜钟声敲响前的辛德瑞拉,朱砂湖的惊艳才肯绽放。
升阳久久沉醉在这落日余晖中,直到天色完全黯淡下来。
元老爷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宝贝,你在想什么?”
升阳双眼迷蒙,“我在想你……”
元老爷的心脏,漏跳了两拍。
那晚,升阳吃到了风味独特的烤牛骨和番茄味鸡尾酒。接下来几天,他们在路易斯湖上滑冰,玩雪橇,坐麋鹿马车,在专业团队的带领下体验攀冰,徒步穿越冰川,去气泡湖拍照,到硫磺山乘坐高空观景缆车……
直到第五天晚上,升阳终于凭生第一次亲眼看到了北极光。
也许是那晚太过浪漫,也许是鸡尾酒有些醉人,也许是升阳的心早已沦陷,当元爸爸吻上升阳的双唇时,她没有任何反抗,而是张开贝齿,加深了这个吻。
升阳的回应,无异于一剂催情药,让元老爷不由得沉重了呼吸。他双臂用力箍着升阳的身体,不给她逃跑的机会,唇舌猛烈的吸允纠缠,像是要将升阳吞吃入腹。
升阳没有畏惧,而是回抱住元老爷,与他势均力敌、旗鼓相当,抵死纠缠。
两个人默契的没有进行下一步,元老爷将升阳抱上床的时候,刻意避开下身。一个漫长的吻,几乎耗掉他们胸腔中的所有空气,结束之后,两个人疾速喘息。
慢慢平复后,元老爷仍旧抱着升阳,抚着她的头发,嗓音沙哑地说:“睡吧,宝贝,我抱着你睡。”
升阳以为在元老爷的怀里会睡不着,没想到,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竟然很快入睡了。
然后,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天色昏暗,山林雪地里有一处温暖的灯光。那是一座小院,院门外挂着风灯。看房屋院落的式样,应该在古代。升阳走进院门,“嘎吱嘎吱”踏着雪,房间的窗纸上映出烛火的光亮。升阳推开房门,看到小炉上煮着热水,咕嘟咕嘟冒着泡泡。炉边书案上放着砚台和纸张,纸上墨迹半干,砚台里还有残墨。
再往里走,是一道厚重的帘幕,挑帘进入,像是一间卧房。床上人影绰绰,传来低语的声音,听不真切。升阳走到床边,犹豫着要不要打开床幔,一只光滑的手臂伸出,将她拉上床。
场景一转,升阳变成床上的女主人,此刻正压着恋人恣意疼爱。她身下的男子,四十岁上下,有一头柔顺的长发,铺满了枕头。面颊莹润如玉,眉如远山黛色峰峦,目若秋水潋滟生姿,周身气度绝伦。岁月未曾予他风霜,只留下一身风华。
升阳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下辈子,我给您做女儿吧!这样,就能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