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军这边,今日夜袭是由刘芳亮亲自带队。
他挑选的手下,都是老营中足可以一当十的悍卒,一共一千人!
这些人都是从历次战场上存活下来的百战老兵,绝对是老营的精华。
如果他们被灭了,那剩下的大顺军左营,战斗力将会有一个断崖式的下跌!
……
刘芳亮手中拿的,还是他那杆烂银枪。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偶像包袱很重的人。
自从李自成无心的夸了他一句“罗成在世,赵云重生”后,就枪不离手、脚不离镫!
他对手下的士卒有信心,更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
他曾拜一位世外高人为师,并将罗家枪、杨家枪和岳家枪集于一身,使得枪法达到炉火纯青、随心所欲的至高境界,赢得了“白马银枪无敌将”的美名!
不过,虽然他偶像包袱重,今晚却并没有骑上白马。
他是去偷营,不是去报晓;如果半道上马一声嘶鸣,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行踪!
但他不知道,自己的一切行踪,早已被队友卖了个干干净净!
还是那句话:国有佞臣,敌国之福也!
……
此时,山上的马进忠正死死盯着山下的动静。
他知道,这一战除了荣誉外,也事关自己和身后袍泽的生死。
突然,远处的响动,惊起了几只飞鸟。
马进忠立马捏紧指挥刀,吩咐左右道:
“大家注意了,敌袭!
柱子,你也别节省炮弹了;发现敌人后,就狠狠揍他娘的!”
“……是!”
……
等刘芳亮终于摸进工事旁边大约五十步的时候,对面突然亮起火把,一个声音高喊道:
“刘芳亮,爷爷正等你来送死呢!
第一排,瞄准,狠狠地打!”
然后,只见黑皮们居高临下,不停地向他们这边放枪。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刘芳亮亡魂大冒。
一时间,他身边往日杀人如麻的老营悍卒,就像暴露在虎口下的羔羊般,显得是那么的脆弱,不停地在他面前倒下。
这时候,一枚流弹正在向他飞来。
多年来习武的本能,让他下意识的用银枪去格挡。
只听“咔嚓”一声,刘芳亮被震得虎口发麻,枪杆也随之折断。
这一变故,激得他头皮发麻;刚刚的那一瞬,死亡离他是如此的近!
此时,他真的急了,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抓住身边的一位偏将,对着他嘶吼道:
“你快带着人,给我上。
他们的弹药一定不多;这一切都是他们回光返照!
你不冲锋,老子马上捅了你!”
“……”
看着刘芳亮已经急红了眼,这位偏将不敢不从,咬了咬牙就和自己的小队冲了上去。
不过,对面射来的子弹像是长了眼;转眼间就将这一小撮人打成了筛子!
刘芳亮本待继续逼着手下冲锋;不过,对面突然传来的炮声,彻底击碎了他最后的一点倔强!
他不甘的道:
“事情败露,大家伙撤!”
不过,这时候选择撤退,注定会是一条血路。
因为马进忠见他们顶不住后撤后,又带着人像个痴汉般的尾随了过来。
就这样,刘芳亮带着残部,始终被身后的追兵咬住了尾巴,不得脱身。
他倒是想停下来反冲锋,却怎么也约束不了手下的士卒。
就这样,他们在山上兜兜转转了半天,终于下了山。
不过,此时的山下,也是一派炼狱模样。
刘芳亮发现:
自己的军营,离开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因为,大顺军左营,也被夜袭偷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