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真正的昭和之风?
面对群英社请来的打手——荒川伸宏的公开挑衅宣战,织田信吾准备来个假名暗度陈仓。
他并没有打算长期连载,而且原著也是没有完结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同一个赛道上干掉荒川伸宏!
织田信吾是对漫画市场做了充分考量后,做出的决定。
《gantz》的反应非常好,甚至有大量原本不是《red》的黑红惨色的读者也开始看了,这表明《哥布林杀手》这类的题材有充分发挥空间。
荒川伸宏这部《我在哥布林部落当大统领》漫画,却不是走这个路子,反而是比较老套的戏路。这种漫画面对黑红惨色是先天弱势,很快就会被按在地上狠揍。
大人,时代变了。织田信吾坐在桌边发笑。
“织田老师,你在笑什么?”三上悠子好奇。
织田信吾赶紧解释:“啊,我在想,要怎么骗群英社签一份,所有自主权掌握在我们手里的连载协议。”
“你知不知道客座协议?”雪乃太太在旁提醒。
“哎?是不是没有资源倾斜,只能连载的授权方式?”织田信吾脑海中有印象。
雪乃太太点点头:“是的,只不过难以保证能否成功。”
客座协议,就是连载时和漫画社不是入驻关系,而是客座的方式,得不到漫画社的宣传引流优势,缺少诸如刊头、间页、单行本夹页单等宣传介绍,但可以保证版权自有的合同。
就类似于某网文大站的b签合同,得不到任何推荐引流机会,但版权是自己的。双方就像是600元一次的爱情交流,随时可以撒丫子走,但你也别想从我这里多拿到点好处。
这种协议在另一个世界也很常见,诸如手冢治虫的一些短篇,部分漫画大神跨期刊发布的个别特别篇,或者已经在其他非专业漫画期刊上刊载过、反向非常好的漫画作品。通常都是联动需要,或大神特权产生的一种少见的合同。
其实这种合同才是该有的样式,标准合同反而对作者捆绑非常大。只不过在资本时代,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在资本为王、垄断引流的时代,这种合同越来越少了。
“要想办法让他们有兴趣签约啊……雪乃太太,作者名字,我能不能定制一下?”
雪乃太太一笑,信心十足道:“在这世间行走,「身份」多一点才便利。需要我帮你提造一个吗?”
没有人伪造身份能比她更666了。
“是的,来个让他们更感兴趣的。”织田信吾笑得更欢。
其实织田信吾披马甲,机缘巧合之下满足了三个条件。
一是有最优秀的马甲打造者——雪乃太太。相信很难有比她更了解如何伪造人类社会的身份了。
二是有超快的漫画更新速度。谁能想到他在一个漫画杂志上每期连载几十近百页,却还能披着马甲去另一个漫画杂志上连载?
三是他有整整另一个世界的漫画灵感以供发挥。漫画家最怕的就是缺乏灵感,经常有漫画家为了剧情薅头发,甚至彻夜难眠地想剧情。能同时连载多篇漫画而不被剧情所困,只有织田信吾能做到。
然后织田信吾开始安排近期工作计划。
“波风君,我们先完成《gantz》的稿件积累。然后需要你配合三上君,开始《哥布林杀手》的背景绘制工作!”
“嗨依!”波风幽鹤毫无异议地配合。
同时她心里觉得不把那个家伙暗杀了也好,用漫画成绩把他按到地上海扁吧!
据说成名后的人,更重视荣誉,这一定会让他生不如死!
哼,敢挑衅我的信吾,你就该死!
织田信吾将故事大纲很快写了出来,并与三上悠子进行了商讨。
但他看得出,三上悠子有点心不在焉。
“怎么了?”织田信吾问道。
“……”三上悠子当然没法说自己还在忍不住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