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明知道我这个干儿子,只不过是换来一点权利用来胡作非为的,王爷怎么会当真了呢?”
刚才十分不明白安小山在想什么,如果说第1次是因为上当,那现在看来,他早就看透自己的真实想法了,却还要主动认自己当干儿子。
我这么大岁数,难道是真不要脸了吗?
“如果你的作为是胡作非为,那我真是太高兴了,我真希望有多几个你这样的干儿子。”
安小山放下酒杯说道。
“王爷这事儿多少有点不要脸,让祖上蒙羞啊。”张彩喝了两杯酒胆子也大起来了。
“现在你知道要脸了,晚了话已经说出去了,无论你认不认,都是我干儿子了,你祖上那块遮羞布已经没了。现在如果你祖宗能从坟里跳出来,保证大耳瓜子抽死你。”
安小山笑着说道。
这个笑话说的张彩直摇头,老脸通红,旁边的淳于无忧已经乐得花枝乱颤不行了。
“王爷,说实在的,这件事我倒是不怎么后悔,毕竟我干了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情,王爷的虎皮还是很好用的。我想祖先泉下有知也会原谅我!”
张彩强行给自己找了一块挡箭牌。
“不过我很好奇王爷心中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张彩继续问道。
“到了我这个位置。权谋肯定是第一选择,然后就是保住这个位置,在这些富贵荣华之考虑完了之后总会有点念想。”安小山说道。
“斗胆敢问王爷胸中的大痣到底是什么?”张彩凝重的问道。
安小山把权力和富贵荣华放在第一位,张彩却没有任何鄙视的意思。活到这个岁数,早就不是书生意气了。安小山如此说话,说的才是心里话,而不是有意要骗他。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这几个字送给你吧,反正我是做不到,如果你能做到,我不介意把这张虎皮借给你。”
安小山说道。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刚才嘟囔着这句话,突然间眼圈有点红了。
他没想到安小山这样一个太监,出身骤然富贵权倾朝野的太监竟然能说出这句话。
这句话如同一把刀一样,一下子刺进了他的心脏,让他的脊背直了起来。
“王爷大胸怀,我张彩倒是蝇营狗苟狗了。我果然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苟利国家生死以,我又岂能在乎名声?就为王爷开此先河……”
“不,义父……”
张彩端起酒杯说道。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这句话如同一道长矛一样,破开了刚才眼前的所有障碍,霍祸福不顾了一点点名声,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果真对这个国家有用,真对这个国家的黎明百姓有用,自己的祸福和名声尽管拿去,这不就是自己读圣贤书所追求的极致目标吗?
而且刚才也拍到了安小山真正的目的,他这个干儿子,不过是前进买马骨而已。
不对,这个词用的不对,但大概是这个意思。
正义需要不择手段。
刚才这是给那些有志难伸而又有能力的人选择了一条路,虽然有点不要脸,但正因为把最后的脸面都抛弃了,才能不择手段去实现自己心中那正义的目标。
这是一个抽筋剥皮的选择,总有第一个人才有后来者。
义父就义父吧。认了安小山做义父,虽然有点不要脸,但是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定北王这张虎皮。
别人不要脸是为了荣华富贵,而刚才这种放下脸面却是为了心中的正义和自己的理想抱负。
安小山从大牢里面出来,所有人就都知道,张彩这个人惹不起了,甭管他是不是要脸,但是安小山认一下这个干儿子,谁要是再对付他就是在对付定北王了。
当然随着张彩任安小山做义父这件事一起流传的,还有安小山劝说张彩的那句话。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这句话对于读书人可谓是振聋发聩。他们心中有这种想法,有这种向往,甚至有这种志向,但却说不出这种话来。
很多人在私下喝酒谈论安小山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奇怪,他总能说自己心中之所想。
所有人都知道张彩死不了了。
按照正规流程,永春驸马和永春公主两个人都是皇亲国戚,这家案子如果审问困难重重。
可是现在证据确凿,已经是铁案。
这件案子的第一个后果就是都察院这些监察御史,立即把弹劾的奏折递进宫中。有弹劾永春驸马夫妇的,这属于马后炮就是凑个热闹。
有的是弹劾安小山和张彩的,这个才是重头戏。
这些奏章太多了,不过总结起来就三个字,不要脸。张彩不要脸,安小山不要脸。
两个人夹起来贼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