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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千目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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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脚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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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前清时候,就有一种不入流的行当叫脚爷,现在说得好听些,叫云游贩子。这些人原本都是些街头巷尾偷鸡摸狗的混混,从家附近摸出个镯子,只能卖到隔壁村去。卖得若是近了,这两家一碰面,丢货的主家一打眼,这买货的不就是百口莫辩了嘛!

脚爷们虽然干着不入流的把式,但都是跑江湖出身,免不得要吹嘘几句江湖大义和自己个的诚信担当,为了避免上面这种事发生,脚爷们干脆就不安家了,一辆破木头做的小车,绳头抗在肩膀上,拉着一家老小。从这村偷了东西到那村去卖,这一辈都不走回头的路,四海为家,连死了都算客死他乡。倒不是怕几十年之后还有人追旧账,只是离家太远,那个年代也不像今天似的,有飞机有高铁,嗖一下就到了。

“赵三来了。”

大食堂里虽然嘈杂,但这一声不大不小的闲谈就跟现在拉警报似的,大姑娘小媳妇赶紧把身边的空位坐满,没坐满的也顺手拿条毛巾把位子占上。

不一会儿,一个佝偻扒相的男人端着饭缸迈着方块步就往食堂过道这么一站,看看四周别人都三五成群呼朋唤友,到他这没一个人敢跟他对视。

一切百废待兴,全国各地每个工厂都争着抢着搞生产,树先锋。照理说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之下,赵三这种刚拿了先进标兵的人应该是争相学习的榜样,香饽饽。可他这个先进,实在是天上掉馅饼,还是别人连羡慕都不稀得羡慕的那种。全镇都是靠着钢厂过活,钢厂之下又有好多分属的小厂,做车钢架的,做仪表盘的……而赵三所在的这个厂就是最末流,靠着炼钢过剩的热能,平日里做些给布煮色、消毒衣料纱布之类的小活,冬天给国营烧澡堂子。还有赵三这个独一份---烧死人的。

说起来这对于厂子倒是个好活计,毕竟不是每天都有布染,成天穿工作服,平头老百姓也不大消费得起那五颜六色的花布,都要坐着轮船卖到外国去。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要求土葬改火葬,那些个思想觉悟不高的家里若是有人去世,半夜背着锄头往山里一猫,天还不亮就得让左邻右舍给举报了,当成负面典型,每次开会都要站在前面检讨自己的觉悟低。

所以省里的领导大手一挥,反正炼钢厂有燃料,烧钢铁是建设国家,烧尸体也是。

这天降的大活就分给了最末流的钢十一厂。

钢厂都是搞生产的,工人阶级最光荣。可钢十一厂实在是比不得人家那种,所以也被戏谑的叫光棍厂。谁家大小伙子要是钢十一厂的,媒婆都躲着走。

眼瞅着领导在厂里号召了半天没人干,给厂长气得快翻白眼了,领导难得重视一次十一厂,结果工人们还没人愿意干,都觉得晦气。最后李厂长只能放出话,谁来做这个烧尸工,今年的先进就给谁。赵三这个胆大的就靠着家庭贫困没爹没娘的好出身,敢于奉献的高觉悟成了一名吃国家饭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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