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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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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可能是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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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很烦躁,真的什么都不想干,这大姨妈来得,真的是,换了键盘,所以试试打字如何,感觉打着没那种感觉,可能是太滑了,还是换回以前的那个好了,这个是真的打着感觉不怎么样。淘汰。果然还是这个打着更有感觉。

多巴胺穿搭就是穿得五颜六色、红红绿绿、很鲜艳、很粉嫩。

名言——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差生文具多。

我好像不会固定喜欢一个人。

这两天都是在做一些缝缝补补的事,接下来要开始写新篇章了,加油。

生活很枯燥,人要学着找到自己的乐趣,可能以后结婚了,也不一定非得围着老公孩子转,自己还是要有自己的事,这样日子才不会过得分崩离析。

小说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呈现,现实生活中还有小说里没写的部分,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的人和经历很多的事,并不只是小说中的那点只字片语,所以实际上也不能完全从小说中就判断人物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因为他的背后还隐藏着更多更多,所以有时候看电视,我真的很佩服那些导演和编剧,是怎么把小说搬到现实里面来演绎的,真的很了不起。

币站有个5元的限时奖励,所以今天洗了衣服,就是弄视频,很好,5元拿捏了。

果然没有长久的宴席,61cbx提出解约,难怪最近我一直喜欢不起他们来,原来是已经看到了他们的未来,后面可能就不再会有exo了吧。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故事和背景,所以相应的作者书写风格就会有所不同,毕竟就像现代人不可能像古人一样去用文言文书写故事。

这两天家里来了一只丝丝狗,我就喂了它点火腿肠,然后它就跟着我了,然后我就来了灵感,就是打比如它是被我爸灵魂附身了才找到我家来的,那是什么样的契机,会让它有这个机会回来呢,比如3月份时,我妈帮我爸超度,让他有机会升仙,升仙前,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回来跟家人见个面,然后就同意它以狗的样子回来。

上面是我假想的,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狗真的是最懂生存之道的生物,即使它们流离失所,流浪街头,无家可归,它们也会厚着脸皮去讨陌生人的欢心,从而从其手中讨得一口吃食,而且不会做什么得寸进尺的事,循规蹈矩,不做越界的事,比如不跨屋门,不近人身,就是这样,碰到好心的陌生人,或许就会收养这样乖巧听话的狗狗,从此就有了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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