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两场席,生一场,死一场。
生,你在襁褓里,吃不到。
死,你已长眠,还是吃不到。
但唐小鱼,算是吃到了一场。
她穿书了!
开局很炸裂。
别人在吃席,她在躺板板。
躺在门板板上的她,想了老长时间,才跟前身残存的意识相融,知晓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她穿到了正在看的那本八零年代文里,是男配的前妻。
在书里,她是被挂在墙上的那种炮灰。
但现在,她来了,暂时是不会被挂在墙上了。
只是,眼前的情况,让她很不爽。
书里男配对女主那叫一个一往情深,因为女主是男配的白月光,爱而不得,便一直在背后默默付出,整一个舔狗。
前身呢,见到自己男人对别的女人这般殷勤,那肯定是要闹的。
这一闹,就被男人厌弃,说她不大度。
还说什么他跟女主是清白的,天日可表。
大度?
老娘大度你个嘚儿啊!
还有男配的事儿娘,整天喊着前身不孝顺。
不孝顺?
能把她这个当婆婆的养的那般肥头大耳?
不过还好的是,她现在还是清清白白的。
男配对女主情比金坚,或者说还抱着为女主守身如玉的心态,虽然跟前身成婚,但目的只是为了让前身帮她养他娘。
离婚!
必须离婚!
前身是个没见识的村里丫头,被她爹妈为了点彩礼就给嫁了,但她唐小鱼不是。
你不爱,我便离。
八零年代,这么一个风口的年代,她就算不靠男人,就算是去外面捡废品,也饿不死自己。
“你要离婚?”
“你还没闹够么?”
“我已经说了,我跟清歌是清白的!”
沈绍霖看着坐在那里一边吃席,一边说话的新婚妻子,感觉十分陌生。
他们是夫妻,但完全没有感情。
他不喜欢她。
如果不是老娘非要说他今年犯冲,必须娶媳妇,他现在还是单身的,跟清歌还有机会的。
“我没闹!”
“死了一回,我想开了!”
“咱俩没有感情,你也不稀罕我,巧了,我现在也不稀罕你了!”
唐小鱼尽可能模仿前身说话的土味儿,免得被对面的男人看出什么破绽。
坦白说,这个男人长得是真挺出色的。
但要唐小鱼来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渣男。
不能爱,就别娶。
娶了不爱,继续去捧白月光,将前身当成了照顾他娘的保姆,平时还各种pua,试图抹去前身的自我意志,成为唯唯诺诺的听话奴隶。
也幸好前身是在村里被放养大的!
说句不好听的,野性难驯。
但正是这份野性,让她没有失去自我。
只可惜,见识有限,又举目无亲,看不到希望的前身,竟是选择了自我了断。
“我不同意离婚!”
沈绍霖收回落在唐小鱼脸上的嫌弃的眼神,“你不要再闹了,安心过日子不好么?”
“你不同意,我就去法院,去妇联!”
前身不晓得自己有很多地方可以求助,但唐小鱼晓得。
沈绍霖可是公职人员,若是唐小鱼真闹起来,那么,他脸上无光不说,以后的前程也会受到影响。
毕竟,他跟沈清歌的瓜,很多人会很乐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