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什么用。温特斯懒洋洋地躺回地板上:可若是变成水汽的是你颅骨里的血液呢?
酷暑时节,奥兰治的阿克塞尔却感觉有一股寒气拂过他的脊骨。
说说而已,[穿透]是高深的技巧,不是我这种水平的施法者能掌握的。你要明白,术法能力是一种天赋,如同鱼天生会游泳,鸟不用学也会飞行。施法者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魔法的原理,只要能使用这种能力就够了。
温特斯自揭伤疤:就像我从小学剑术,还是不如你这位六年前入门的大师。这就是天赋,没什么可抱怨的。
错了,我的剑术源自我的勤练。艾克义正词严。
可是有人练得比你还勤。
谁?
巴德,杰拉德的巴德。温特斯毫不迟疑地抛出一个名字。
嗯艾克哑口无言:他确实比我勤奋。
温特斯叹了口气:天赋、汗水,缺一不可。汗水胜不过天赋&ash;&ash;当天赋也在流汗的时候。你若是把你的剑术造诣完全归结于勤练,那是对巴德的侮辱。
你还是说魔法吧。
魔法的第一原则,你永远无法感受到魔法,你只能感受到魔法实现的效果。
温特斯换了一个手势。
一阵风穿过艾克的发梢,他切切实实感受到了这阵风。
这就是驭风术,魔法的风,但是你触摸不到魔法,你只能摸到风。
也就是说自然形成的风、魔法的风。艾克反问:无法区分?
温特斯理所当然地回答:能区分,不自然的风,就是魔法的风。
观测魔法的效果,逆推魔法的实现的过程。将感性认知转化为理性认知,这就是安托万-洛朗将军的伟业,温特斯有些伤感地说:没有他,就没有施法者。
感性认知?理性认知?
譬如剑术。最初使用剑的人一定只知道乱挥胡砍。砍得多了,便发现一些好用的诀窍,这就是感性认知。
继续发展下去,有人总结理论、形成体系,让砍人经验的新手也能学到砍人的诀窍,再根据剑术理论开创出更高明的剑招,即理性认知。
这和魔法有什么关系?
想象一下,把一壶水架在火上烧,水最终会被烧干。用火烧水,和用魔法气化液体的终点是一致的。安托万-洛朗以此总结,所有‘魔法代替火焰发挥作用’的法术,都被归结为燃火系魔法。
同理推论,一切让物体加速的法术,即为加速系魔法。‘一切与声音相关的法术’,即为声音系魔法。这就是[安托万-洛朗体系]的三大法术分类。
温特斯轻声总结:但是建立这一切的安托万-洛朗本人并不能使用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