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芳,三十二岁。
家里有两个孩子,年长的八岁、年幼的只有三岁。
国庆后李芳向家人提出要到蓉城寻找丈夫,把孩子送到父母家,从此就失去了音讯。
李强抬起手,指着左眼,眉毛靠下的位置,说道:
“警官,我姐姐的眉毛下面有一颗肉痣。
她离开家的时候穿了一件黑色的连衣裙,一件米色的外套,和一双白色的高跟皮鞋……对了,那双皮鞋是夏天的款式,有点像凉鞋。”
“什么!”
童然正在记录的笔停下,抬起头来看着李强。
清洁工在垃圾桶里找到的那双白色高跟凉鞋与李强描述的极为相似,这条线索并没有出现在寻找尸源的公告上!
“请等一下!”童然意识到李强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马上向杨霄进行了汇报。
杨霄带着白色高跟鞋的照片来到接待室让李强辨认,他只看了一眼就确定照片里那双鞋就是姐姐离开家那天所穿的鞋子。
为了慎重,杨霄让童然上楼,把装在证物袋里的白色高跟鞋拿下来,让李强仔细辨认。
“没错,这就是我姐姐的鞋子!”
李强指着鞋面一条不太明显的划痕,哭着说道:
“这条划痕是小妹弄的。
姐姐为此还打了小妹一顿。
那个时候我就在旁边……呜呜!”
死者疑似李强的姐姐!
杨霄马上通知技术中心,对李强采集生物标本,与找到的尸骸进行dna比对,以最终确认死者的身份。
在dna鉴定结果出来前,杨霄对李强进行了询问,了解到李芳失踪前后的大概情况。
李芳,明州市本地人,无业。
十年前经人介绍,与源台省光华市青年男子刘宗保结婚。
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女儿。
三年前随着第二个女儿出生,家里开支加大,刘宗保贷款买了一辆货车,靠跑运输赚钱。
十月七日,也就是国庆七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有人到家里来,给李芳带回一句口信,说刘宗保临时接到一单生意,要跑蓉城一趟,晚两天回家。
之后刘宗保就没有了消息。
李芳在家等了三天,十号那天带着两个孩子到娘家,把孩子寄养在父母的家里,告诉父母要去蓉城找丈夫,当天就离开了家。
十一号李强跟姐姐通了电话,告诉她大女儿的学校通知家长要缴纳一笔学渣费。
李芳告诉李强,让父母先把这笔钱垫上,等她回来再把钱还给父母。
之后再打电话就无人接听了。
接待室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温红军得到消息也赶了过来,旁听杨霄对李强是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