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陆云大肆招募的结果。
在定下攻打兖州的计划后,他就开始了扩充军马的行动。
整个济州能招募到的青壮几乎都招来了,虽良莠不齐,但陆云并无担心。
和朝廷大军除了装备上的差距外,说实话,这些新兵和朝廷的老兵并没区别。
并不是陆云看不起大宋的兵,而是因为有战斗力的兵几乎都在边关上。
俗话说,兵怂怂一个,将熊熊一窝。
除了战场的磨砺外,将领的存在尤为重要。
将是兵之魂。
一支队伍的将领越厉害,这支队伍的上限便越高。
大宋厉害的将领全去守边关了,所以好兵大都在边关。
而余下的庸将自己都没啥本事,带兵就更别说了。
加上皇帝为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怕出现叛乱,所以兵无常将。
一个将领在一支军队里干不了两年便被调去他处,这还练啥子兵,大家随便混混就行了。
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大家都是混日子,没有感情基础,这样能练出强兵才怪。
由于北宋兵役制度的变化,再加上朝廷从上至下,已腐烂到根上了。
军队吃空饷司空见惯,喝兵血是常态。
往往一州驻军虚报四千,实际兵力要减半,再有监管不严,训练荒废,还有兵额买卖,军队战斗力直线下滑。
所以才说北宋养兵,养成了一群废物。
当然,若是种师道、刘法等名将前来,陆云会忌惮一二。
区区安抚使袁琮,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文臣,陆云还真没放在眼里。
“老李,你有何看法?”
陆云同李斯杜如晦在书房讨论作战问题。
李斯为一代名臣,陆云想听听他有什么好主意。
他便微微一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公子,我还真有个建议。”
陆云及杜如晦都侧目看他。
李斯伸出拳头,撑,然后将其中一指轻轻折拢。
手指捏紧便成了拳,这拳头一挥,还真有一些杀伤力,但是你看,趁着它还未握紧前,先折断一根手指,这拳头即便是能握起来,也不足为惧了。”
陆云一听就明白了。
李斯这是建议他兵袭合蔡镇,先除掉濮州大军,断掉袁琮一指。
这个想法陆云也不是没冒出来过,只是觉得济州城防守没问题,没必要去冒这个险。
现在一想,心里便是蠢蠢欲动。
为什么不去呢?
如今各州大军还未到来,濮州先驻扎在合蔡镇,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这么大一块肥肉放在眼前,他居然没有想过去吃。
合蔡镇易攻难守,又离梁山泊这么近,梁山无论是水军还是马步军都能瞬息便至。
梁山四千军马袭击濮州两千多大军,这完全就是碾压之势。
陆云看着渐晚的天色,笑道:“今夜就去割一波韭菜!”
夜色下,一群黑影正井然有序奔走。
领头的是一名虬肌大汉,他穿着一件单衣,手中拖着一杆铁枪,身上背着一柄长弓和一副箭袋。
“快快快!一定要赶在天亮前到达,不然就让这群王八羔子发觉逃跑了!”
他身后的人群都同他一样装扮,背着长弓和鼓囊囊的箭袋。
这名虬肌大汉正是晁盖。
此次他作为袭营的先头部队,被陆云委以重任。
他领着神臂名弓手,每人都背负神臂弓,携带着油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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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油火箭是陆云和汤隆鼓捣出来的,箭上暗藏火油包,点燃之后受到撞击便会炸裂开来,使得火焰四溅。
这次袭击濮州大军营地,陆云力求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