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关我屁事,”程母又被气着了,“滚滚滚,赶紧给我滚远一点,看着就来气。”
“那春丫那钱……”
“程少凌,你是想让老娘打你一顿是不是。”程母手痒痒了。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程少凌赶紧跑开,毕竟要是真的把母亲给惹火了,那可就真的要挨打。
早上吃的自然是红薯稀饭。
当然是那种米粒少,红薯多。
而这样的早饭,在他们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好的了,好多些人家连这样的早饭都吃不上。
有红薯就不错了,还想要有米粒,也不怕把裤底给吃穿。
说真的,对于这样的早饭,程春丫当然是嫌弃的。
不过就算再嫌弃,程春丫还是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饭给吃干净。
浪费粮食不但可耻,还会遭天谴的。..
“春丫,你这两天就在家里先歇歇,等过两天再到地里去干活。”看着闺女那张白嫩嫩的脸蛋,程母心就痛啊!
老二那个没用的怂蛋,这要不是他太没用,闺女哪需要回来种田。
就凭闺女这样的样貌,在部队什么样的对象找不到。
不能想,不能想,越想就越憋火。
“知道了,娘,”程春丫放下碗筷说道,“我等会给我二哥写封信寄去报个平安,免得他在部队那边担心。”
“担心个屁,”程母没好声气说道,“他心里要是但凡有点你这个妹妹,那就不应该让你回老家来。”
“娘一想到你这白嫩嫩的脸蛋要下地去干活,我这心里就难受得不行。”
“好了,说这些干嘛呢?反正闺女回来都已经回来了,你就算心里再怎么气老二也没用,”话说着,程父就看着女儿说道,“是应该给你二哥去封信,免得他在部队挂心。”
一家人吃完早饭就全部出门去了。
该到地里上工的去上工,该到学校读书的读书。
至于年纪小还没读书的,也得出门去找找野菜,抓蚯蚓回来喂鸡。
程春丫把信写好,就出门要去市里寄信。
而从家里出来后,一路上当然又免不了吸引别人的目光。
不过可能是因为程春丫长得太好看的原因,和昨天一样,楞是没有一个上前来跟她搭话。
步行了四十分钟左右,程春丫来到了市里邮政局。
把信寄出去后,程春丫打算去回收站淘些书回去。
至于捡古董,像一些年代文里回收站简直就是女主发家致富的金手指。
呵呵!清醒点吧!
现实中哪那样的好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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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