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东旭住了一个星期的院,烧退了炎症也消了,开了出院条就出院了。
回到家里休息一天,打算第二天回厂上班。
看着他消瘦的脸颊,贾张氏说不出的心疼。
给他熬了浓粥,并拿出压箱底的钱去砍了二两肉。
二两肉也没多少,林白肚子饿的时候一顿就要吃半斤肉。
可贾家哪能跟他比,有二两肉已经不错了。
从市场买肉回来,进了院里贾张氏故意把包肉的报纸给扔掉,拎着肉往里走。
她这么做是专门为了让人看见,瞧瞧,我贾家也吃上肉了。‘
走进前院碰到三大爷,“咳咳咳”的干咳几声故意发出声音引起他的注意。
果然,引起了三大爷的注意。
“满脸春风的有什么好事,贾东旭出院了?”
“今儿刚出,特地去买了肉给他补补。”贾张氏拎起肉晃了晃。
“吃肉好啊……可眼瞅着也没多少肉,怎么不多买点?”
贾张氏脸有不悦,换了副冷淡的面孔。
这个不长眼的三大爷怎么说话呢,有钱我不知道多买一点吗。
东旭要像林白一样有钱,我每顿吃一斤肉。
林白虽然把我打了吧,可他的确有点能耐。
可惜家里也没个丫头,不然嫁给他我也有福享了。
听说他乡下出差了。
没出差的时候,每天都能闻到从他家飘出的肉味。
尽管他不给我吃吧,闻闻肉香也是好的。
在三大爷面前炫耀不成,心里落寞的往中院走。
中院里一个人也没有,拎着肉往后院去了。
后院也空荡荡的,不知院里的人都跑哪去了。
除了三大爷,没人看见自己买了肉,这让贾张氏心情低落。
罢了罢了,回家去吧。
回到家,和贾东旭商量这肉该怎么吃。
贾东旭主张煮着吃,而贾张氏主张炒着吃。
“东旭,在吃的上面你得听我的……”
“煮着吃会缩水,肉本来就不多,煮了之后就更少了。”
“炒着吃不光肉嫩,还香,先闻香味再吃肉才是正确的吃法。”
贾张氏一番关于吃肉的言论,听得贾东旭一愣一愣的,妈在吃上有一定的造诣啊。
“妈,那就炒着吃吧。”
贾张氏切肉做菜,半个小时后便把一盘炒肉一盘炒土豆端上了桌。
贾张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家在吃肉,把门故意敞开着。
俩人边吃边注意门边有无人经过。
“嘟嘟嘟……”
来人来,脚步声从前院传到中院。
许大茂嗅了嗅鼻子,闻到了肉香,“这是谁家做的肉,香味这么的浓。”
待走进中院发现是贾家在吃肉,他俩端着碗直勾勾的看着自己。
许大茂不屑的望了一眼,便急匆匆的走掉了。
上次贾张氏陷害我马上遭了报应,贾东旭进了医院还差点死掉了。
这个衰仔怎么就不死在医院呢,死了才好。
想着想着,抬头一看已经到了许梦菁家门口。
贾东旭病了、傻柱痴迷研究菜谱、林白出差了。
正是天赐机会,让我许大茂有机可乘,可以和许梦菁单独相处。
上回在许梦菁家吃饭被聋老太太搅了局,一直找和她单独相处的机会。
侦查过了,只有许梦菁一个人在家,便拎了些吃的喝的登门了。
许()
梦菁穿了身白色衣服,头发也刚洗过,乌黑的头发柔顺的盘在脑后。
此情此景许大茂心中一喜,这妹子今天是我的了。
“梦菁,又在复习呢,晚饭还没吃吧?”
许梦菁抬起头见是许大茂,点了点头,“还没吃呢,复习好了再吃。”
“那可不行,空着肚子怎么复习得好,看我带什么来了。”
许大茂晃了晃手上的东西,一包蒜泥白肉一袋烧土豆和一瓶黄酒。
这些,都是特意为许梦菁准备的。
蒜泥白肉和黄酒都是硬货没少花钱,是去鸽子市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