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是因为原身有两个爱好,一是爱偷看男人洗澡,全村长的不错的小伙没有不被看过的。
二是爱看戏拱火,哪家吵架她必定第一个到,原本只是小误会,被她一拱火,夫妻得离婚,婆媳要分家。
就原身这个样子,她还一心想嫁城里人吃皇粮,之前就一直缠着下乡的京城知青沈煜。
但前段时间林父从山里救回来一个人,长的比沈煜好看,后来又听说人家是军人,就要跟人家处对象,人家不愿意,她就半夜***钻人家被窝,非说是被强迫的。
那受了重伤的宋毅,挪动都困难怎么强迫她?
林家人知道内情,本要劝阻,但在原身寻死觅活后,就半要挟半恳求宋毅远娶了原身。
宋毅远自觉已经看光了原身,在救命之恩和军人身份的双重压力下,勉强答应了。ap.
当晚,原身幻想着自己以后能当官太太,这可是十里八村头一份的,彻夜没睡就给激动死了o(╯□╰)o!
林清清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觉醒来就到了这里。
林清清自问一生未作过孽,医学天才的她,十六岁就从京医大硕博连读毕业,在毕业前就成了国家病毒研究所的一员,来到这里之前还研制出了全能抵抗素,能让持续五十年的传染性疾病得以解决。
结果,就给我安排这?
这种极品的人生和自己优秀的一生,反差太大。
看到门后挂着的巴掌大的圆镜,她走近照了照,和自己前世长的一样,鹅蛋脸,一双狐狸眼媚中带俏,挺翘的鼻子下是樱红的花瓣唇,就是脸黑了些,苹果肌那里有些高原红,浓密的黑发用红绳绑了一个粗粗的麻花辫。
和原身憨傻的眼神不同,林清清眼中带着一丝高傲和清冷感,这是天才出身的她所独有的自信和傲气。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林清清开门看到对面的屋子,眼眸一垂,有时间得找宋毅远好好谈谈。
心里这么想着,抬脚径直走到院子中的井边,打水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