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天色阴暗。
坐在车内的沈朝惜,靠在后座上,闭着眼,黑发披散着,稍显得凌乱,面容虚弱。
余墨在开车。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看到披着黑色外套的少女,闭着眼睛,在那睡了过去。
不知为何,他又看到她忽然睁开了眼睛,蹙着眉心,表情挺冷的。
“大小姐,您——”余墨皱了下眉,想着她是不是在担心什么,或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就听到沈朝惜启动薄唇,对他说。
“余墨。”
“这三年,你跟在我身边,后悔么?”
“大小姐为何突然问这些。”
“我想知道,你跟着我这样一个坏事做尽,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后悔么。”
沈朝惜声音压低,好似在询问他一件极其认真的事。
“属下的命,是大小姐给的,属下。”
余墨开着车,狭长的丹凤眼里,溢出一丝的复杂神色,抿着薄唇说道,“不会后悔。”
听到这个,沈朝惜弧度细微的挑了下眉,随即眼睫垂下来,好似他的回答,在她意料之中。
是啊。
他的命是她给的。
是她救了他。
所以这三年,他一直跟在她身边,恪尽职守,当着她的贴身保镖,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但是沈朝惜忽然,心情很复杂,像他这样的人。
应该不喜欢被拘束着吧?
被困在集团这恶势力之中。
虽然,他们的初见,也很不愉快,甚至是,充满了仇视杀意。
“你不必怕我。”
“我说过,我们会再次相见的。”
阴冷的雨夜里,黑漆漆的长街,东洲某都有一名年轻男子身着黑色冲锋衣,被人追杀,他淌过地面的脏水,猛地倒在了雨幕里。
淋漓的大雨,浇灌在他的身上,将他浑身打湿,身上的伤血流不止,慢慢融合了雨水流进水坑里。
就在这时,一把黑色的雨伞倾斜,少女一袭黑色皮衣,长发微卷,那双漂亮的眼睛落在他布满了伤痕血水的脸上。
这让她想起来,前两天突然闯进她家中,在奢华敞亮的客厅里,当她从楼上洗了澡下来而拿枪抵在她的头上,将她摁在墙壁上,冷声威胁她的男人。
“被人追杀?”
沈朝惜挑起眉,一双染着胭脂的眼睛,眼尾上挑着看他。
长睫打湿,少女身上穿着的浴袍,露出一截莹白的脖颈。
诡异复古花纹,凌乱地缠在她的颈部,衬得她那双眼落在男人身上的时候,透着一丝不动声色的控诉,好似撩拨。
豪华庄园内部,喷泉水静谧流淌着,白色纱帘被风吹起。
落地窗破裂,他是从那翻窗进来的。
玻璃渣上沾着血!
“你知道我是谁么?”
就敢这样,荒唐的拿枪指着她。
也是那一次。
余墨第一次见到有人被枪指着脑袋,却丝毫不畏惧的少女。ap.
男人的眼神,似狼鹰般,阴狠,带着一股凌厉,杀戮的气息。
裹挟着黑夜的冷,落在沈朝惜的脸上。
“你受了枪伤,不是我的对手。”
看到男人将她按在墙壁上,小腹的伤却在流血,男人阴郁俊美的脸上浸湿着冷汗,沈朝惜抬起手,握住了男人手里的那把枪,柔声开口道,“不过你放心。”
“我不会喊人来抓你。”
他们的第一次初见,()
是他拿枪抵着她脑袋开始。
而很快,第二次见面,她救了他的命。
从此,这个看她似狼鹰一般眼神的男人,将为数不多的,仅有的耐心都给了她。
此后,他成为了这位集团大小姐的首席保镖,她的左膀右臂,在集团内替她处理一切事务,同时保护她的安危,令人畏惧。
车内光线昏暗,看不清沈朝惜的那一张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只听得到她的声音传来:“等回到赢都——”
猛地,手握着车方向盘一个打转,在路边停靠下来!
他的手掌十分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薄薄的皮肤下映出浅淡的青色血管,指腹有薄茧,手腕绑着一条红绳,莹白的月牙石吊在下方,格外好看。
“大小姐,是觉得我哪里做的不好么?”
沈朝惜话都没说完。
就被他突如其来的急刹给打断!
听到他冒出来这么一句话,沈朝惜挑了下眉,透过后视镜,男人低垂着眉眼,瞳眸幽深,脸色暗暗的,似乎根本不敢去看她的那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