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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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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章 干活吃肉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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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让他们像大山那样,对刘红军言听计从,他们扪心自问,还真做不到。

吃完饭之后,大家一起动手,把冬瓜、南瓜、白菜等耐储存的蔬菜运到地窖里,然后开始制作茄子干。

刘红军和周建国负责切条,大山负责烧火,孙莉莉负责汆茄条,王跃进和赵建军复杂把汆好的茄条端到外面去晾晒。

都是年轻人,干活麻利,半下午的功夫活就干完了。

这还是,中间刘红军接待了几个病人,给他们抓药耽误了一会。

“红军,这豆角怎么弄?也汆出来晒干豆角吗?”孙莉莉开口问道。

“不了,这么一点不值当的,你们回头一人拿一点回去,替我消灭了它们。”刘红军笑着说道。

十来斤豆角,很尴尬的一个重量,晒干豆角,不值当的,太少。

自己吃,又太多,吃不完。

干脆送给周建国他们几个。

“那我们可不客气了!”周建国笑道。

知青院的菜地是好多知青共用的,和刘红军家的菜园子差不多大,但是十几个人共用一个菜园子,一下子就等于小了十几倍。

种了菜,也就刚够夏天、秋天吃的,所以,知青们一直都存在严重缺少蔬菜的情况,每年冬天,只能花钱从其他村民手里买蔬菜。

干完活之后,刘红军给他们到了水,里面放了一点白糖。

然后下到地窖里,拿出两条咸肉。

东北这边储存肉类和南方不一样,南方是风干腊肉,东北这边是咸肉。

把肉切成均匀的长条,清洗干净,控干水。

烧锅,倒入食盐,放入花椒、八角、干辣椒炒香,炒至盐微黄倒出。

把炒制好的热盐涂抹到肉上,使劲揉搓一遍,让盐渗透到肉里。

然后把肉一层层的码放进缸里,可以每一层撒上一些白酒,这样做出来的咸肉,味道更鲜美。

封好缸盖之后,腌制七天。

腌制的时候,最好是放在地窖里,地窖的温度比较低,而且恒定。

七天之后,把腌制好的五花肉穿个孔,用绳子系住挂在阴凉通风处晾晒七天。

等晾干之后,就可以再次存放进缸里,能存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的时候,拿出来就行。

不过,这种制作咸肉的办法,一般人家可没办法做到。

这个年代,普通人家,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吃上一回肉,哪还会去制作咸肉。

也只有,刘红军家,和七天的一些猎人家里,才会制作咸肉。

因为,作为猎人,分到的肉往往是最好的,也是最多。

猎人虽然危险,但是大山里又是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

哪怕每年,都会有很多猎人死在大山里,但是依然有很多人想要成为猎人。

可惜,猎人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猎人不会随便收徒弟,大多都是父传子,兄传弟。

“红军,还得是你啊!家里从来不会缺肉吃!”看到刘红军拿出来的咸肉,几人都是眼睛一亮。

虽然前几天忙秋的时候,大家都没少吃肉,可是这个年代,吃再多都感觉不过瘾。

“当猎人也就这点好处!”刘红军把咸肉放进盆里,准备清洗咸肉。

“我来吧!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做这些!”孙莉莉主动上前,接过做饭的工作。

“行啊!那我晚上就吃现成的了!”刘红军笑道。

孙莉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及格线以上的水准,只能算是五官端正,但是性格很好,有着北方人的直爽开朗,最关键的是,孙莉莉三观比较正。

是村里很多老娘们都媳妇的儿媳妇对象,身高一米七,身材很好,前面大约有b+的规模,最让村里老娘们喜欢的是,孙莉莉有一个大屁股。

用村里老人的说法,这样的女人,好生养。

所以,好多人都打孙莉莉的注意,可惜,人家孙莉莉心气很高。

上一世,孙莉莉七九年的时候,才回城。

回城之后,没有工作,先在街道干临时工,后来放开个体之后,就开始干个体经营。

再后来,成了一个女倒爷,来往国内和老毛子边境。

找了个在政府部门上班男人,虽然不是什么大领导,也没什么前途,但是胜在老实可靠。

刘红军重生的时候,孙莉莉已经是亿万富翁,急流勇退,把公司交给了儿子,她在家照顾孙子,生活相当的幸福。

刘红军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他退伍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又遇到了孙莉莉,和她聊的还比较投机。

也给她帮了不少忙。

“红军,你说我们真的有机会回去?”王跃进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肯定能回去!等到明年,要是还不让你们回去,我就让你们跟着我进山打围,让你们当我的小弟!”刘红军笑着说道。

“真的?明年回不了城,你就带我们进山打围?”王跃进激动的说道。

“真的!我说话算话,前提是,进山之后,听我的指挥!”刘红军肯定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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