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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将士们,听我号令,待会儿遇到那股鲜卑骑兵之后,我等要装作不打不过他们,然后撤退!”赵云转头喝道。
三千士卒纷纷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为何要装作打不过鲜卑人!?
“鲜卑狗那般可恶,我恨不得吃了他们的肉,畅饮他们的血!怎能故意打不过呢!?”
“是啊!我这根手指头就是被鲜卑狗砍下的,若再见到他们,我定要砍下他们的头颅!”
三千甲士们愤怒不已,也不理解赵云的军令。
赵云剑眉一皱,凝声喝道:“此乃军令!亦是陛下的圣意!难不成尔等想要违抗军令?违抗圣意不成?”
搬出了军令和圣意之后,果然好使了许多。
原本心里不平衡的士卒们闭口不语,只是低头擦拭着环首刀和长矛。
见众人不再反抗之后,赵云这才握紧龙胆亮银枪,枪指前方,高声喝道:
“将士们!随我迎敌!”
“诺!”
“诺!”
身后的三千甲士齐声回道。
很快,两支军队就碰了面。
马蹄阵阵传来,却见有一千两百余鲜卑骑兵正朝着赵云他们的方向冲过来。
他们本来是打算追杀那个汉军的斥候,未曾想竟遇到了一支三千人马的汉军骑兵。
汉军的实力他们早就领教过,何况素利大人(此次入侵大汉的鲜卑大军的主帅)也千叮咛万嘱咐了,若是遇到汉军,切勿轻敌。
因此他们不敢大意,停下了脚步,仔细打量着赵云这一方。
他们的人数本就占有劣势,鲜卑小将更加谨慎了,准备情况不对的话,随时撤退。
反正就算打不过汉军,只要能将汉军的情报禀报给素利大人亦或是魁头大人的话,都能得到奖赏。
可是当这名鲜卑小将看到赵云那匀称的身板,俊朗的脸庞,白皙的面颊之后,不禁冷笑了几声。
作为游牧民族,鲜卑人最是瞧不起像赵云这样的男人,认为这种男人是没用的软蛋。
身材不高大威猛,说明他体格不强壮,力量不强。
面容俊朗,脸颊白皙,说明他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本以为只是这支汉军的将领不堪罢了,再往后面望去的时候,这名鲜卑小将差点没把自己的大牙笑掉。
他看到了三千汉军人群中,有无数面容苍老的老者,已经年过古稀,须发花白了,还穿着盔甲,准备迎战。
还有身材瘦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瘦削兵卒,以及那些缺胳膊少腿的伤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群什么汉军啊!”
鲜卑小将终于忍不住了,肆无忌惮地大笑了起来。
一边笑一边嘲讽道,他双眼微眯,扫向赵云,讽笑道:
“来将报上名来!爷爷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赵云冷淡地回道,双眸似电,看向那鲜卑小将。
他知道这是一场必败的战局,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名号,岂不是白白贻笑大方。
说罢,赵云抬起长枪,枪尖直指鲜卑小将,傲然道:“你只需知道,我是奉大汉天子之令,前来征讨尔等鲜卑狗贼的!”
“大汉天子!?”鲜卑小将听后,顿时捧腹大笑起来,“就,就你!?就你这样的也配奉大汉天子之令?”
“信不信由你!”赵云不再废话,随后拍马疾驰而去,“拿命来!!”
身后的三千骑兵也动了,紧紧跟在赵云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