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出万港币,成立了一家“华强”能源投资开发公司,其中北海能源公司出资2550万港币,占股比51%,港灯集团出资2450万港币,占股49%。
但在后续水电项目的开发运营上,将会以港灯集团为主,毕竟他们在这方面,可比北海能源这也半路出家的野摊子有经验多了。让北海能源做大股东,也仅仅是为了符合国家政策的需要而已。
双方还约定,以后开发的项目,由港灯集团负责融资、勘验,北海集团负责建设和销售,生产和管理环节,同样由港灯派人负责,这就是华强公司内部的权利分配。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先把各自负责的一摊子事说清楚,合作起来才方便。
两多万港币,不到一万人民币,这些钱,仅凭刚成立没多久的北海能源公司自己,是拿不出来的。
河东建筑公司倒是有钱,可唐伟东根本就不允许,自己旗下的企业之间相互借债,哪怕两家公司都是李大()
刚负责的也不行。
不得已,李大刚只能按照唐伟东之前说的,向李玉英负责的河东村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用北海能源公司的资产和未来收益做抵押,借了两千万人民币出来,才完成的这次合股投资。
唐伟东不许手下的企业之间互相借债,并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而且怕他们之间牵连过深,一家企业倒霉了,会形成多米诺效应,把其他企业一起拉下水。这个倒霉,不仅指的是经营上的,还有……你懂的!所以,唐伟东旗下的企业,现在全部是独立核算的,尽可能的沥清互相之间的关系。
合资公司成立之后,唐伟东给刘莉打了个电话。
刘莉也没让他久等,过了不长时间,就有京城来的、负责能源方面的领导,和粤省地方上的领导,跟华强公司的人进行了接触。
具体的事有专业的人干,唐伟东就不掺和了,他只听取进程汇报和负责收获结果就行了。
不久之后,有港资背景的华强公司,就跟粤省地方上,同时签署了数个水电项目的建设协议。由港灯从国内外聘请的专家团队,很快也组建完成,投入了实地勘验设计工作。
看来,河东建筑公司的业务和规模,又要继续拓展了。
唐伟东没想到,第一个踏出本地的产业,竟然是成立最晚的能源公司,只能说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时也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