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柴通的带领之下,尊檠进入到一条狭窄的石阶走廊之中,见地势不断下沉,后者终于忍不住道:“柴员外,你对此地如此熟悉,难道以前来过这里?”
柴通叹了口气,略显无力道:“那都是沉年往事,不提也罢。”
“既然你知道真正的地下城所在,为何偏偏将我与孙无忧引到那个危机四伏的鬼城之中,你到底是什么目的?”
柴通突然停住脚步,尊檠也只得跟着站住。二人四目相对,一股无法言表的危险感登时袭上后者的心头。
“你真的要听?”
尊檠微微点头道:“那正是我希望的。”
“好吧!那我就和你简单说一说,不过咱们得边走边聊,不然孙兄弟那边就该真的出事了。”
接下来,柴通通过话语,将尊檠一同带来到了那个年轻的时代。
那时的尊檠还被称作是“嚼骨老虎”,在黑白两道也算得上是一名人物。江湖中人敬畏其在和城之中的势力,纷纷前来投靠,短短几年时间之中,便聚拢起一股十分可观的力量,在和城之中也称得上是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有一天,一个只有三尺来高的侏儒找到了他,并邀请他去往传说之中的地下城。当时的柴通年轻气盛,再加上有过人身手傍身,于危险全然不顾,只带了两名亲信便前往了和城的地下水道,并乘船进入了地下城。
在那里,柴通见到了城主,后者欣然邀请他加入自己的阵营,却被他以琐事缠身为由,婉言谢绝了。刚好,当时与柴通同行的仲离,也就是后来的老仲,深得城主喜爱,于是便将其收作义子,将赐他“飞火弹与流星弩”。凭此物品,便可以自由出入地下城,不受他人阻拦。
“怪不得离开的时候那位老人会投来异样的目光,原来他一早便料到我们会去到地下城。”
柴通颔首道:“老仲为人忠厚,只是因为生活所迫,才落草为寇,过了几年打家劫舍的日子。后来机级巧合之下,被我无意间救了性命,从那时起,他便将我视作亲生兄弟,鞍前马后,从未有过怨言。”
柴通转过身体,以来走过一段相对局促的空间,后方的尊檠依法效仿,同样也成功地度过了险要。
“其实,老仲比我了解地下城要多得多。因为成为了城主的义子,他还在城中担任过几年寻珍司的职务,主要工作就是搜罗天下奇珍异兽,一些天生好斗的物种,就将它们单独隔离出来,待良辰吉日,将它们圈到一个叫混沌场的地方,使其成对厮杀,并决出胜负。”
尊檠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由得道:“既然如此,老仲又为何会离开地下城呢?”
柴通想了一下,而后摇摇头道:“他没和我说过,我也没有主动询问过。我记得那是他去到城下城的第五年,一天傍晚,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衣服,找到了我的府上。当时我因事外出,回来的时候被告知了此事。当时的他已经昏迷过去,缓了好几天才渐渐恢复意识。问他话,他也不说,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似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大半年,才终于有所好转。从那之后,他对地下城的事决口不提,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就将此事慢慢淡忘了。”
尊檠道:“这么听来,地下城貌似是发生了巨大的变故,否则老仲他也不会突然性情大变。”
柴通认同地点了点头,并道:“你先前认定,我是故意将孙兄弟引到那座鬼城的。但实话实讲,我确实没有那么做。因为,那座鬼城正是之前的地下城原址。当年,为了查明真相,我带着飞火弹和流星弩独自一人进入到地下城中,并发现曾经繁华一时的城池居然变成了一片死寂,别说是人,连个鬼影都没有。至于城主和其它城中管事,也都不知下落,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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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檠想了又想,终于忍不住道:“既然原先的地下城已经不复存在,那你现在带我去的是什么地方?”
尊檠低头看了看下方盘旋蜿蜒的漫长石阶,随即道:“我们现在要去往的是,正是曾经老仲工作过的混沌场。前些日子我曾经得到线报,说消失已久的混沌斗场再次开放,来自四面八方的神秘势力正在其中竞技角逐,流血伤亡比比皆是。”
尊檠恍然道:“所以,柴员外您的意思是说,孙无忧被带去了混沌场?”
“我也只是猜测罢了。不过,孙兄弟天赋异禀,身上具有常人所不曾拥有的神秘力量,正好符合混沌场的“奇”之主题。不过,那里高手云集,且嗜血如命的怪物不在少数,如果孙史弟真的和他们对上,多半是要吃亏的。”
尊檠快走了几步,直接掠过柴通,抢到前方,并且焦急道:“那还等什么,咱们快走几步,不然就该错过营救的时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