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荧从出生以来,除了在日本人手底下苟且偷生的那几年。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委屈。当即就要反抗,一双爪子也去抓钱玉秀的头发。
可是,大家闺秀出身的她身体瘦弱,又怎么是一个田间农妇的对手?要不是孟思远自知连累了她,坚定不移的挡在她身前,为此还付出了脸上挂彩的代价。她还真不一定被钱玉秀伤成什么样子。
最后,资历平听到声音也出来了,钱玉秀看着自己无论如何也占不到便宜,才悻悻而走。孟思远是再三道歉。孟荧却觉得吃了苍蝇一般恶心,再也不肯理他,头也不回的回了自己的宿舍。
但这件事情是在大门口发生的。又是最容易被人想歪的男女之事,很快就如星火燎原之势传遍了半个青浦区。连区长唐继先夫妇都有所耳闻。
当然,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思远会和孟荧有什么瓜葛的。这点儿,姜天美出来作证之后,就更能说清楚了。但是谣言之所以是谣言,就在于智者很少,他没有办法自动的止住。
一时之间,孟荧和钱玉秀居然传出了二女征夫的戏码,尤其是孟莹,现在已经结婚了。钱玉秀到处跟人说他自己不检点,勾引别人的老公。
孟荧的脾气焉肯受这样的委屈,什么居委会调解也不管用了,坚持一纸诉状把钱玉秀告上了法庭,诉讼的正是诽谤罪。
那个时候,新中国固然已经有法院了,但是律师制度还不齐全。梦莹上辈子可是跟章辛夷学过法律的。因此选择为自己辩护。而钱玉秀觉得自己有理,更不懂得什么是诉讼程序。信心满满的说要等她来。非把这个小狐狸精送去坐牢不可。
按说,孟荧也算半个秘密战线的人。这种人是最怕高调的。组织上也派人来找他谈过几次话,意思是口头教育一下钱玉秀也就得了,你非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不利于你去山城开展工作。
但孟荧固然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才去法院诉讼,但内心中并不是对自己的工作毫无规划。
她对组织上派来谈话的大姐这样说:“我知道组织和领导都是为了大局考虑,我也不是那样小心眼的人,非要她出血不可。只是我跟随郑耀先多年,向来都是闹得天翻地覆、人仰马翻,也是绝不肯自己吃亏的主儿。纵然新社会脾气有所变化了,也不可能变成一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儿,我这样闹一闹,说不定还让***那些残留势力放心。认为我还是那样一个人,将来说不定会有奇效。”
他都这样说了,不管是不是真心,人家肯定是要向上汇报。结果,钱副部长听了他的说辞,居然认为有一些道理,大笔一批答应了。
当然,这也就是新社会的好处,固然组织上有权管束你,但到了基本的权利问题,不会能有强制的行政命令来让你委屈。
既然是要公事公办,法院就不会偏袒任何人。经过调查取证和诉讼双方的辩论,钱玉秀输了官司是肯定的。被定了一个诽谤罪,要求对孟荧和孟思远赔礼道歉。
可怜钱玉秀,一个连夜校都读不进去的人,此时还不知道他的这项罪行,足够孟思远用来申请强制离婚。当然,孟思远早就和他过不下去了。就算婚姻还在勉强维持着一层关系。这层关系烟消云散也不过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