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内心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就算是他,也做不到这一点。
夜色渐深,嬴风眺望着远处。
“政哥,这些邪恶的种族,根本就没有生存的必要。
这一次,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怒火。
好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那些王八蛋犯下的罪孽,唯一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
背负骂名又算得了什么?嬴政站在一旁,从嬴风的眼神中,他能感觉到他心中的怒火。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拳头越来越紧。
他很清楚,自己的后人,经历了怎样的磨难,“这一次,我会用鲜血,来洗刷我的仇恨!”
或许,若干年后,他的一切,都会被遗忘,他的怒火,无法掩饰。
书中。
嬴风神色复杂,事实上,当年的事情,没有几个人经历过。
这是一种悲哀。
有句话说得好,唯有血,方能令人铭记屈辱。
“谢谢你,政哥。”
嬴风缓缓的转过头,看向秦始皇的目光充满了感激。
他怎么会不知道,嬴政下达这样的命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四千万人被屠戮,这可不是一句空话,其中牵扯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好大的胆子。
“不用这么客气!”
嬴政一巴掌拍在了嬴风的肩膀上,笑着说道。
开什么玩笑。
也就是秦始皇,才能开出这样的玩笑。
至于天下人的质疑?没有人敢这么做!
“呵呵,那就一醉方休吧。”
嬴风一扫了一眼阴霾,笑眯眯地举起酒壶。
我忽然意识到,秦始皇之所以能一统天下,靠的就是他的力量。
换做任何一个帝王,都不会这么做。
“不管怎么说,嬴风,你要早作打算。”
秦始皇坐在椅子上,懒洋洋地说道。
他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木桌,发出有节奏的声音。
嬴风虽然瘦弱,但自有一种威严,“政兄,你放心,我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这么一想,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能一统天下了。
只要征服了罗马,他就可以凯旋而朝,然后带着自己的军队去攻打美洲。
“政哥,今天就到这里,我要去做一些事情了。”
夜幕降临,虫鸣鸟叫,嬴风向嬴政告辞,这才施施然离开。
月色如水。
看起来有些凄凉。
血流成河。
嬴政微微一笑,道:“明天,这里就会有一张地图。”
到时候要做的事就更多了,得早作准备。
回到自己的房间。
尽管已经是深夜,可嬴风的精神却异常的好。
他眼神一冷,道:“希望别有不长眼的家伙,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一股可怕的气息,从他的身上弥漫而出。
他试着唤醒了系统,但很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反应。
“哎,这个世界上,人族虽然是最强的种族,但换个角度来看,也是最弱的种族。”
“但愿不是这样,否则,所有人都要死。”
“系统正在休眠,真是遗憾。”
“还好我早有准备,但依旧是力有未逮。”
嬴风长背靠着栏杆,吐出一口浊气。
真要让所有生灵都进化了,那就是人族的末日了。
当然,()
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推测,至于真假,那就不得而知了。
再说了,有政哥在,他一个人就能摆平。
“没想到迦太基竟然被罗马人给灭了。”
嬴风目天目露沉思,他想到了韩信带来的情报。
按照历史记载,这是一场匿世之战,但迦太基却失败了。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历史上的错误。
“罗马经历了一场大战,应该还没有缓过劲来,应该已经做好了准备。
想到这里,嬴风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他似乎对罗马并不怎么在意,但却是个谨慎的人,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边,月亮已经升到了中天,已经到了子时,便拿出一卷羊皮纸,开始画了起来。
那上面,赫然写着一张张丹方。
如果夏无且在此,他一定会被吓一跳。
每一种药材的生长环境,都有详细的介绍。
营地里,一片黑暗。
众人都在休整,为明天的大战做准备。
有的人,注定要埋葬在另一个地方。
不过,大秦之所以会越来越强,就是因为他们的存在。
以他的速度,半日便可赶到。
按照蒙恬所说,大军将在正午时分出发,到了晚上,就可以直捣地中海后方,离罗马不到一百公里的地方,然后发动总攻。
这一次的行动,出乎了他的意料。
第二天。
正午时分。
天空中,旌旗招展,阴云密布。
玄鸟战旗和黑水龙旗冲天而起,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最可怕的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让人忍不住想要跪下。
按一张。
百万大军,屹立于平原之上,一望无际,唯有黑色的压爆!
战鼓轰鸣,震耳欲聋。
这名军士的眼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充满了兴奋。
因为他们都清楚,此战过后,大秦将会统一天下,成为一方霸主。
身为开创了这一时代的人,怎能不兴奋?一点都不夸张,这是事实,让人心潮澎湃。
他淡淡一笑。
秦始皇负手而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双眸冰冷,有睥睨天下的气势。
现在的大秦,已经达到巅峰状态,上百万的士兵,武装到牙齿。
“杀!”
他大喝一声。
秦始皇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是一震。
身上的帝威,比之先前,还要恐怖。
这一幕,让一旁的嬴风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680个积分。
没有人能理解秦始皇的强大,也没有人能与之相比。
今生,秦始皇要统一天下,带领华夏一族,称霸天下!
士兵们热血沸腾,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这是一场屠杀。
嬴风转过身,望着下面的大军,心中不由生出几分敬意。
在最前面,没有蒙恬这样的重臣。
这样的老人,足有上百人。
他们的身体,早已经残缺不全。
甚至还有人,连耳朵都没有了。
这一切……是曾经的老兵!
跟随秦始皇已经有数十年之久。
老兵们没有死去,他们在慢慢的死去!
“吾等愿为始皇而战!”
老兵低声说道,他的眼眸有些模糊,但却透着一股坚毅之气。
“当()
年,你们跟随我。”
“今天,我要带领你们,征服这个世界!”
这一天,注定是一场腥风血雨。
秦军身披铠甲,手持一杆长枪,势必要在这一战之中,扬名立万。
说时迟,那时快。
秦始皇与嬴风乘坐马车,在众人的护卫下,跟随着庞大的军队,向前方走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脸很难看?”
赢政看着嬴风,嘲讽的说道。
嬴风回过神来,露出灿烂的笑容。
妈蛋。
什么时候,自己对一个男人也没有抵抗力了?“老弟,你也该好好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嬴风撇了撇嘴,连忙挥手道:“政哥,这件事情我们稍后再谈。”
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这驸马爷不好做啊。
要么,他就是靠着女人过日子,要么,他的功劳太大。
实际上,对于皇族,嬴风是避而远之的。
夺嫡之战,哪个王朝没有腥风血雨?嬴政端起了酒杯,淡淡的说道:“对了,老弟,一统天下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最多半个月,就能攻下罗马,而后凯旋而归。
最多两三个月,他就会出兵攻打南美洲。
人们发明了一种可以极大地减少旅行时间的马达。
“还没有什么计划,走一步看一步,泰山我可能要去一趟。
嬴风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
许多人都说昆仑是万山的始祖,但他却知道,泰山并不比昆仑逊色多少,甚至更加神秘。
“泰山么,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
嬴政双手托着下巴,陷入沉思之中。
之前还没觉得什么,现在仔细一想,还真不是一般的地方。
当即不再多说,继续朝前方赶去。
大家都很忙。
帕拉丁山脉的海拔并不算太高,但是在这里,却有一条长长的峡谷。
目光所及之处,群山环绕,云蒸霞蔚。
其中最显眼的,是位于山体内部的一座宫殿。
大致估算,这一片区域,足够容纳数千万人居住。
悬崖之上,还有一道飞瀑,源源不绝。
虽然比不上函谷关,但是也是一块难得的宝地。
名声在外。
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出名,但是却因为一个强大的组织而出名,那就是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