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抬头去看万嘉桂,该说的都说尽了,她无言地只是看,可怜兮兮、眼巴巴,求他一句话,求他一点爱。
然而握着肩膀的手加了力气,她还是被万嘉桂推开了。
不过是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居然显出了几分憔悴相。显然,他也在受着折磨。如果他不是万大少爷、万团长,如果他只是个无家无业的浪荡小子,他相信自己会像一阵风似的,跟着茉喜这个野丫头吹向四面八方。和茉喜在一起,他眼中看见的人会变成花,口中喝下的水会变成酒,该走的时候他会想跑,该说的时候,他会野调无腔地想笑想骂。茉喜是个痴头倔脑的小丫头,茉喜也是个眼睛水汪汪、胸脯鼓溜溜的小女人。新制的小袄怎么这样薄?鼓溜溜的胸脯贴着他蹭着他,他又怎么受得了?
茉喜一言不发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面孔埋进他的胸膛,茉喜一下接一下地深呼吸。万嘉桂连气味都是美好的,都是可贵的,她抱着万嘉桂,像信徒抱住了神庙的廊柱。万万不能放,一旦放了,就是凡人错过了天堂。
所以,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很坚决地推开了茉喜,又告诉她道:“听话。”
“茉喜,我们就只能是这样了。”他哑着嗓子说话,“我们再多走一步,都会害了彼此和凤瑶。我年纪比你大,你要听我的话。”
茉喜迟钝地、一点一点地垂下了睫毛。这一刹那间,她看起来忽然又幼小了,像个很小的女孩子,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
说到这里,他想微笑,可是嘴角动了动,他并没能笑出来。
她活了十六年,从来没乖乖听过任何人的话。她爱万嘉桂,但是万嘉桂的话,她同样也不听。
松开茉喜的手,他握住了茉喜小小的肩膀。低下头看着茉喜的眼睛,他正色说道:“我不会纳你为妾,也绝不会让你去给别人做妾。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更喜欢的人,如果遇到了,告诉我,我会给你预备嫁妆。等你嫁人了,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也要告诉我,我会替你打断他的骨头。”
爱万嘉桂,和信万嘉桂,是两回事。她爱万嘉桂,爱得迷了眼疯了心,可是她不信他。他若是说爱她,她会欢喜,但是未必全信;他若是说不爱他,她会悲伤,但也未必全信。爱像野火,是可以一见钟情的,可以一瞬间蔓延千里的;信却不同,信是日久见人心,是烈火见真金。
捂了片刻,他攥住了它。把它从头顶拉了下来,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
所以茉喜只信自己。
万嘉桂闭着眼睛,抬手捂住了头顶那只小小薄薄的手。
也信凤瑶。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值不值得他爱了!
茉喜离开了万嘉桂的屋子。
到了那个时候,烈火见真金,谁也不要他,只有她茉喜对他不离不弃。她性子野胆子大,哪怕去偷去骗,也一定能弄到吃喝回来给他。有好的,给他吃好的;没好的,给他吃歹的,总而言之,他俩相依为命,有她一口粥,就有他一口饭。
这一趟没有白来,万嘉桂没有给她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说出一句中听的好话,但她并非毫无所得。
他要不是万大少爷就好了,不是万团长就好了。他要是个穷光蛋就好了,他要是个残废就好了。
至少,她看出自己的感情对于万嘉桂来讲,不再是儿戏了,不再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自己搂抱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如同擂鼓一般,隔着一层马甲一层衬衫,她听得清清楚楚。不要自己,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好,他规矩,他正经。
可是,在她立志的时候,她还没有遇到万嘉桂。手掌轻轻抚摸着万嘉桂的短头发,她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心,心软了,软得都要化了,化得攥不住拾不起,都不成一颗心了。怎么会这样?她自己也想不通——怎么爱一个人,会爱成这样?
像个鬼似的,茉喜独自走在夜色寒风之中,一边走,一边自己拨算盘,“他和我那个王八蛋爹倒是不一样,给他做小,我将来大概不至于落到我娘那一步。可是,我也姓白啊,我爹也是白家大爷啊,凭什么凤瑶就是白家大小姐,就可以明媒正娶地进万家?”
在茉喜的眼中,小老婆和婊子是可以画等号的。她从小就立志不做小老婆——哪怕自己出去胡混,混成个乱七八糟的女光棍,也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不能当小老婆。
思及至此,茉喜忽然发了狠,恨爹恨娘,恨自己命运不好,甚至嫉妒了凤瑶。也非得是在这个时候,她才能想起自己姓白来——平时,在心底里,她一直认为自己姓唐,是唐茉喜。白家不认她,她也不稀罕非得去姓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