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头,见一个中年妇女拉着一个年轻女子从医院大门走出来。
肖倩立时道:“诚哥,我妈出来,不跟你聊了,拜拜。”说着跟我挥了挥手。
我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又自顾往街上逛去。
一个下午,也不知道逛了多远,走得脚底板生疼,天也渐渐黑下来。我又随处找了个路边摊,吃了点东西,便打车回酒店。
一夜无话。
隔日清晨,我又拿着案件资料赶往上级法院,这次运气还不错,终于见到了案件的主办法官。
是个年轻的男人,看模样应该比我大不了几岁。他见了我倒是很客气,还专门找了一间没人的小会议室和我沟通案情。其间,人家还主动递烟给我,让我顿时对他产生了不少好感。
奶奶的,谁说法院不让抽烟?哄爷爷玩儿呢!
法官姓李,虽然年轻,业务却挺熟练。看得出,他对案件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提到的很多细节他都一清二楚。不过让他们为难的是,虽然上级法院下了裁定指令他们再审本案,言下之意谁都清楚,那就意味着判决结果要翻过来。
但麻烦的是,之前的判决也是本院作出的,现在又要改变判决结果,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改判很容易,但一定要找出一个极具说服力的理由,或者说是依据,而且还不能丢了脸面。目前他们犯难的是,一直找不出这个具有说服力的翻案理由。
我不由笑了,都是自己作出的判决,法理上肯定不能错,要是法理上都承认自己错了,那岂不是把自己的业务技能主动提出来让人质疑?所以唯有在情理上找突破口,只要法理没问题,即便改判,多少还能挽回些面子。
而这个工作,我昨晚早已替他们做好了。
我一脸严肃地奉承着说:“我绝对支持和认可原二审判决中法律适用的问题,不仅没有错,反而既精且准,堪称典范。”
随即话锋一转,又说道:“只是在兼顾企业利益时稍微偏了一点,这才让广大业主有了想法。如果能在情理与法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那就完全足够支撑判决结果的改变了。”
说完我便把昨晚,依据假设算出来的那笔细账拿了出来,李法官看完后也不由冷汗涔涔,说道:“这样看来,其实业主方已经作出很大牺牲了,而且每户业主的违约金也不多,只是——只是业主数量太大,才导致赔付金额也大到吓人。”
的确,如果只关注相对笼统的总金额,难免会被吓到,任谁也不会看到案件中的问题。如果把总金额分细,再看到整个计算过程,就会发现,这个赔付金额即便很大,但它却是合理的。而这时候再来看二审判决的结果,就能够很直观地看出它在合理性上的明显偏差了。
最后我故作高深地对他说:“很多时候我们的思维方式比较接近数学中的归纳思维,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也容易操作。只要参照物(被归纳物)数量足够多,那么归纳出来的结论正确性就比较高。
但也仅是比较高而已,因为任何归纳方式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参照物。所以,也就不可能避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而有时候错误,就在这种小概率事件身上产生了。”
李法官一头雾水,可能在想:这个代理人怎么了?是要炫技吗?还是脑子进水了?所说的东西也完全不着边儿呀!
我看着他一脸懵逼的()
样子,甚至还有些不耐烦的眼神。心里暗笑,就是要你听不懂,先把你的脑子霍霍成一团浆糊,然后才好给你洗干净,重新捏出我想要的造型!
我也递给他一根烟,然后继续道:“其实数学中还有一种思维方式,叫作演绎思维,也叫演绎推理。具体的推理过程是:“一只羊加上另一只羊等于两只羊”,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一头牛加上另一头牛等于两头牛”,这个结论也必然成立。这种思维方式不需要大量的参照物,但逻辑性却更明显,只要逻辑不错,得出的结论正确性同样很高。
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演绎思维是唯一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论证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我们能够论证出原二审判决结果的不合理性,那么这些论证过程和论证依据就可以成为推翻原二审判决的支撑了。而演绎思维恰好能够帮助我们完成这一论证。”
听到这里,李法官的眼睛有些亮了,显然他有兴趣听下去,他想了解我所说的演绎思维怎么解决本案的结论支撑问题。
我笑了笑,又道:“在本案中来说,一审判决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出违约金的总金额,最后在兼顾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判决盛世公司按照总金额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违约金,已经在情理上做到了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所以这个判决结果是合理的。
为什么说它合理?因为这个判决金额最接近合同金额。而本案的合同是双方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达成的共识,其首先具备合法性的前提,同时也体现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志。因此,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判决结果越接近合同金额,越具有合理性。
那么我们依据演绎思维反推,判决结果与合同金额差距越大,就越不具备合理性。而原二审判决的结果却在原来结果的基础上又砍掉了三分之二,这是不是已经与合理性的标杆南辕北辙了呢?这就是我要说的演绎思维。”
听我说完,李法官虽然一脸稀烂,但眼神却更加明亮。我知道他找到了方向,但我说的东西他可能需要消化一下。
他用略显复杂的眼神看我,起身道:“没想到吴律师还是个数学高手,受教了,你的意见我们会考虑。”说完还不忘递过来一根烟。
他如此客气,我也有些惊讶,不由又想起窗口的那个“法官”和门口的保安。唉,真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