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早就认识万霜华。”我蹙眉道。
白露闻言有些愣,“怎么?你也认识她?”
我摇摇头,说道:“罗健被害的当天下午,见过万霜华。如果说罗健的死与孟辰有关的话,我怀疑,万霜华也逃不了干系。”
白露更加吃惊,“孟辰和万霜华是合作伙伴关系,他们认识不假,但为什么万霜华也认识罗健?”
我摇了摇头,“这个就不得而知了。说说你怎么通过万霜华认识孟辰的吧?”
白露想了想说:“其实我和万霜华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去年年初的时候,原来的高中同学组织了一场同学聚会,在聚会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万霜华。
因为高中时我们是同桌,感情自然不错。久别多年的闺蜜相见,当然是问这问那,说不完的话题。
我见她一身穿着打扮不俗,就问她这些年去哪儿了?在做什么?结婚了吗。万霜华只说这些年为了生存一直在外面打拼,现在生活慢慢稳定了,终身大事却耽搁了。这些年也累了,所以回到云城定居。还开玩笑说,要是我身边有合适的人,我这个好闺蜜一定要帮她介绍介绍。”
“我当时还是有些虚荣了。”白露略微伤感地说,“我在她面前炫耀了我的工作,当然还有我的丈夫罗健。我认为我还是那个处处高她一头的闺蜜。但是她听了这些却没有表现得有多惊喜和羡慕,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
“同学聚会后,我自然和她经常联系。”白露继续道,“几次约会后,我才吃惊地发现,现在的万霜华已经再不是当年那个小心翼翼自卑着的女孩。俨然一副商界精英的模样,而且很有些社会地位。”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白露笑了笑说道:“你不懂女人,女人是一种虚荣心极强的动物,尤其是在我和她这种貌合神离的“闺蜜”之间,即便不去刻意炫耀,那种不经意的自然流露也处处显出睥睨一切的神采。
万霜华在云城有好几处房产,她好像是做酒店行业的,在邻边几个县都有自己的酒店,闲时她都带我去过。她在云城还有一家高档女装店,给我的感觉是,这个店赚不赚钱无所谓,完全像是一个她自己的大衣橱。还有她开的车,是我们工薪阶层想都不敢想的。就连她身边办事、跑腿的,也都是高大帅气的年轻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