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你这律师不对劲

关灯
护眼
第三百九十一章 这个,才叫大活!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帝都的打工人总是那么的繁忙,地铁挤,公交挤,打车日常堵车。

所以老唐当初订酒店就直接订在了最高法的附近,如果真的着急,走路都能直接到。

不然要真的因为堵车导致迟到,那就丢大人丢大发了。

而在此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庭审中,崔正宇再次开始就技术问题进行发言。

这里涉及到的一共有十八个专利,现在就是要证明对方的生产线侵犯到了这些专利。

如果是正常打官司,那就要分别进行对比,就比如这个案子一审二审的时候。

需要把这十八个专利的技术特征和对方生产线中的特征进行对比,看是否是相同的。

但现在就好办了,只需要证明这十八個专利属于腾飞公司商业秘密,那就没问题了。

不需要再进行详细对比,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案已经做了认定。

这就是一步一步做案子的好处,关联案件的判决结果直接就能拿过来用。

要证明也简单,毕竟是腾飞自己拿出去制造的专利,所以证据都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就算这样,庭审依旧花了足足三个多小时近四个小时的时间。

到了最后,整个法庭内,七个法官都有点精疲力竭,杜律师更是口干舌燥,看上去各种疲惫。

唯独老唐一脸神采奕奕,有种“我还没发力,你们怎么就倒下了”的感觉。

很多大案的庭审为什么要分好多次,就是因为一次审不完,大家都是人,总得吃饭上厕所休息。

一个案子上百份证据,单单是举证质证都得几个小时了。

曾经甚至还有个笑话,某次庭审比较慢,快到中午了,法官有点低血糖,在那里头晕发抖。

原告这边的代理人是个姑娘,包里习惯带着零食。

当时刚好包里有几袋蛋黄派,于是赶紧给法官拿过去吃了,法官吃完后也缓了过来。

结果被告这边的律师不干了,声明说原告代理人当庭行贿,贿赂法官,要举报,要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没辙了,只能休庭,然后重新换了个法官,再次开庭判了被告败诉。

完事之后被告律师给当事人说,这是被法院打击报复……

所以,如果不是搞速裁的法官,那就要身体好,平时开庭能撑住,遇到危险了还可以抡着法槌锤爆对方的狗头。

别管法律怎么样,在这方面大家都是平等的,被杀就会死,所以不管干什么,身体都要好。

好在案子终于审的差不多了,审判长宣布休庭,老唐拎着包带上崔正宇往外走。

到了门口,崔正宇犹豫再三开口道:“唐主任,这现在这个案子也快判了,您说的大活,到底是指什么方面啊?”

“不瞒您说,我之前也想了很多,但我怎么想也想不到。”

崔正宇能走到今天,那同样很自信,自己肯定是那种聪明人。

技术搞得好的,智商肯定不会差。

他也看过老唐的视频,大概能猜到对方的“大活”一定是涉及到刑事的。

但自己公司的这个事,怎么看好像也弄不到刑事上。

同样的,老唐在之前确认当年的法院调查结果,达金这边的杜律师也没有意识到什么。

并不是说杜律师作为专业律师连这点职业敏感性都没有,归根结底在于在民事诉讼的伪证这方面确实很复杂!

对于这个问题理论界有巨大争议,实务界同样有巨大争议。

首先很多人说的伪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第一句话就能看出来,在刑事诉讼中,这直接就限定了,民事诉讼中不存在伪证罪。

刑法有一个很明确的原则,叫“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所以这就是杜律师没有多想的原因之一。

至于其他的原因,那就是现在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伪证等等情况真的太多了。

法院网上有法院工作人员专门进行过调查,太多了,所以很多律师甚至连一些法官都习惯了。

发现假的证据,直接排除就行了,处罚不管是罚款还是拘留亦或者是别的什么,都是麻烦。

所以不是说他们没有敏感性,而是一直以来都没事,所以压根就没把这个当回事。

也因此,崔正宇找不到适合的罪名。

老唐闻言笑了笑道:“崔总工,你这是直接对着法条去确认罪名了啊。”

这是没有系统学过法理学的一个表现,出现一个事,直接对着刑法的规定往上面套。

诶,这个时候就会有多种结果,其中一种是发现这踏马犯了好多罪啊,绝对得枪毙!

要么是发现这踏马根本对不上这些罪名,踏马的编刑法的人咋想的,还有那么多的法学家,怎么就只有我发现了这巨大的漏洞!

我原来是个法学天才……

崔正宇闻言不好意思的摸摸头道:“唐主任,我也只是看着玩……”

老唐摆摆手笑道:“没什么,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个很正常。”

“不过既然你问了,趁着咱们往回走,我随便给你说说。”

“刑法里涉及诉讼的罪名,有妨害作证罪,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有虚假诉讼罪等等罪名。”

“这些我相信你也都看过了对吧?”

崔正宇再次点头,他把刑法从头到尾都看遍了。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这同样是一个比较早的罪名了,因为描述过于模糊被很多法律工作者诟病。

主要是后面那句话:指使他人作伪证。

这个和教唆等等行为存在着混同,所以在实务中经常发生争议。

但是溯本追源,当初之所以出台这个罪名,是因为当时对于证人的打击报复情况很严重。

所以放在实务中,基本上就是两种情况,阻挠证人作证,或者让其他人出庭作伪证。

同样,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这是第三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犯罪的是第三人。

虚假诉讼罪就更明确了,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必须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且“提起诉讼”才行。

追究的是原告的刑事责任。

所以综合下来你就会发现,这里面缺了一部分内容,如果民事案件中被告在抗辩的时候,重大证据作伪证,怎么处理。

被告是当事人,当事人自己作伪证,怎么看好像都不符合上面的那些罪名。

“这些都看过了发现对不上,那就说明刑法中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那咱们就得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

“这种行为,伱有没有觉得特别像三角诈骗呢?”

“三角诈骗?”崔正宇闻言直接糊涂了:“什么叫三角诈骗?”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让你复读战高四,你捡漏上军校? 刺客凶猛 香江之狼 我在星际开治愈系民宿 团宠妹妹三岁,全球大佬争着宠 神医下山之从退婚开始 她就职于德罗伽蓝 震惊开局校花给我生了三胞胎 巫师:我带错了系统 猛男诞生记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