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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老侠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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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皇权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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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慌不忙地说道:“臣说博尔哈布有罪,并不是说他在路上对兽照顾不周。臣也相信,他对此兽,比对他爹还要好。”

“那他是何罪?”

“欺君之罪!此兽并非麒麟!”

我这话一出,殿中众人都是不约而同“啊”了一声。

“太尉此话当真?”

“当真,古籍上有记载,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

诸君请细想,古来四大神兽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蛟龙有鳞,神龟有甲,凤皇有羽,而麒麟有毛。问题是毛呢?此兽的毛在哪?”

铁锅和百官听完,脸上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一片哗然,纷纷议论起来。

博尔哈布的眼皮狂跳,一边脸红,一边脸白,发疯般朝“麒麟”冲过去,指着它那咯吱窝一小束绒毛喊道:“陛下,你看,这不是毛吗?它,它也有毛啊!”

“混账!退下!汝乃小官,非召见,不得上前!”

脱脱见状,对他就是一顿怒斥。博尔哈布吓了一跳,赶紧回到自己的站位上。

脱脱接着又对铁锅说道:“陛下,臣以为太尉说的在理。此兽身上虽有少许绒毛。但这绒毛,百兽皆有,非麒麟特征。这麒麟之毛,料想应是极长的毛。”

铁锅点点头,又对我问道:“那太尉可知此异兽叫什么?”

“依古籍所记载,异兽中,夫诸状如白鹿且有巨角,似鹿非鹿。臣以为,此乃夫诸。”

博尔哈布一听,生怕被按上这欺君之罪,跪在下面,哭着喊道:“臣冤啊!这真是麒麟,不是夫诸。”

“休得喧哗!臣也赞同太尉之说法。听闻,夫诸现世,乃是水灾之前兆。唉,这些年确实是水灾不断。

最近又听工部说起,黄河有大隐患。如今看来,夫诸现世,这是上天向我们示警,小心黄河大决口。臣以为,下一步要议一议黄河治理之事了。”

“朕明白,不过黄河治理之事先搁置,下次再议。众卿,今天之事该如何处置?”

太平说道:“臣以为,夫诸现世示警,当以厚葬。至于博尔哈布,虽将夫诸误认为是麒麟,但也是一片诚心,并无恶意。臣以为应当将他降一级,小惩即可。”

“好,那就依太平之言。厚葬夫诸一事也由太平负责。退朝吧。”

铁锅原本是满心欢喜,准备迎接瑞兽麒麟,没想到迎来的却是寓意着水灾的夫诸。

下一步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去治理黄河。想到这些,铁锅早已兴趣索然。

门口的博尔哈布听到只是降一级处理他,松了一口气,急忙磕头谢恩。

这欺君之罪可大可小,大可斩首,小只是斥责了事。

自古以来,皇权社会虽有法律,但即便是官吏不徇私枉法的情况下,也只能勉强算是半个法制社会。

因为,皇权永远凌驾于法律之上。

欺君之罪、抗旨不遵、大不敬等等这些罪名,永远没有定义,也没有边界,更便利于维护皇权的权威。

皇帝要定一个官员的罪,简直就是轻松拈来。

打个比方,皇帝给大臣下达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若拒绝,那就是抗旨不遵,当斩。

你若无法按时完成,那就是欺君之罪,也当斩。

发展到一定程度,连“莫须有”这三个字也可以作为罪名出现的时候,法律对皇权来说,就是可无可有的东西。

在刚才,博尔哈布的生死就在太平的嘴边,就像是来回走在鬼门关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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