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与伊朗沙阿党组阁,这两个条件涉及到伊朗政治的最高权利。
首席大法官是伊朗司法系统的最***职,是与伊朗行政系统最***职首相并列的存在的,只是职权会比首相的职权要低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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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首席大法官领导的司法系统的主要职责就是审判,起诉、决定逮捕等权利会被政府的司法部及其下属机构分走。
伊朗民族党与伊朗沙阿党联合组阁,可以让伊朗民族党正式参与到伊朗政府的行政管理。
说到这里就要继续说一下伊朗的政党问题,伊朗政党只能参与到国家层次的行政管理,而不能参与到省级及以下的行政管理。
各省的总督或者省长由首相向沙阿提名再由巴列维任命,且被提名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向巴列维宣誓效忠的公务员。(伊朗公务员不允许参加任何党派。)
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无谋反、大不敬、叛国等严重的犯罪史。
至于省级以下官员的任命,这在各省内部另有一套流程,不过大抵和任命省长的流程大概相同,上级官员提名再上报给德黑兰中央批准。
也就是说省级及其以下的行政单位的行政管理全部由公务员负责,而公务员是向谁效忠的呢?
当然是伟大的巴列维沙阿,沙阿就是伊朗国家的象征,效忠沙阿就是效忠国家!
所以巴列维根本不怕所谓的政党会夺走自己的权力,铁打的国王流水的首相,公务员们该听谁的一目了然。
一个不符合巴列维利益的政党哪怕是突破了巴列维设置在国民议会的封锁,成功当选了伊朗首相。
巴列维也可以把他变成一个毫无实权的吉祥物,让其政令出不了德黑兰,甚至是出不了首相官邸!
省级及其以下行政单位由公务员管理,这并不是意味着省议会或者县议会沦为了摆设。
省议会和县议会的议员的全程叫做参政议员,也就是各个辖区民众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或者是当地的贵族。
这些参政议员们会在议会上提出各个辖区民众的诉求,然后再经过议会的投票表决。
议会投票表决通过后,除非这条决议违背伊朗国家宪法,否则地方政府必须执行议会通过的决议。
这项看似很民主的议会制度,实际上想要有所作为非常艰难。参政议员是不能在地方议会组建政党的,也就是说除去某些私底下结党营私的参政议员,大部分的参政议员都是各自为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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