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中日北京专约(2)
八月初四,倭国全权代理大臣、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抵达清国总理衙门。
大久保利通并不寒暄,直接道:去岁,贵邦大臣毛昶熙大人亲口提及,台湾牡丹社诸番,皆乃贵邦政令教化不逮之地,其地之生番,皆乃化外之野人。无主之地之化外野人,嗜杀成性,我国出兵征讨,甚合公理。
清国军机大臣文祥道:台湾全境自古既归我国所属,牡丹社等皆乃我化外番地,不得谓之无主野蛮。尔邦若必指为无主之地,须要交出无主凭据,亦要有我国自愿退出番地不归管辖之印文凭据。如尔邦无此凭据,是乃信口臆造。
大久保利通道:万国公法有规,一国虽有掌管邦土之名,而无其实者,他国取之,亦不为侵犯公法。台湾牡丹社等贵邦化外之地,我国已实际占有,且于其地建设道路、馆司、学校;占贵邦化外之地,我国不为侵犯公法。
文祥掷出一册,怒曰:此乃台湾府志及户部册籍,内有台湾生番纳饷之明证,我国无有其实乎!
大久保利通不动声色,道:文大人息怒,此等册子,若他邦言我长崎归属未定,一夜之间,我可制造千册。生番害人,我国已尽应尽之义务,贵国若以此举为非,唆兵攻击,则我国不惜与贵国一战。
文祥怒火冲天,道:与尔言语,妄费口舌!
二人唇枪舌剑数十日,无果。
倭国驻清公使柳原前光曰:如此纠缠,何日定约?西乡大军孤立无援,还请内务卿大人从速办理。
大久保利通道:清人西疆战事未了,绝不轻易开战于东南。我以台东生番之地归属与否耗其耐心,复以赔偿军费退兵缔约。
八月二十日,大久保利通复至清国总理衙门,谓文祥道:我国兵入台东,不属穷兵黩武,实乃保民义举。自四月至今,共耗白银200万两,贵国结清,我兵即退。
文祥愤然道:尔国之兵擅入我国之地,妄称义举,且讨银两,尔真无耻之极!
大久保利通亦怒,道:我国出兵讨伐野蛮之生番,确属义举,何有无耻之说。贵国若无议和之心,我即奏请吾皇,另寻别方。
文祥道;且随尔便!
大久保利通出得总理衙门,速寻英国驻清公使威妥玛,大久保利通道:台湾生番杀害我琉球难民一案,清日两国磋商不成,恳请公使先生居中说和。
威妥玛道:台湾生番亦害我国之民,贵国出兵确属义举,我定居中调停。
大久保利通道:我国出兵台湾,修道路,建兵营,耗费甚巨。清国若能补偿我国200万两白银,我方即可撤兵。
威妥玛道:200万两白银!此数甚巨,甚难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