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时,郑玉霜和林楚同车,因为王府还没()
有完全整修好,林楚还是要回平州城。
这一次郑玉霜还是不会和他同行,第一家钱庄就开在呼河城,她要留下来打理。
马车上,她跪坐着,小脚不大,有点像是标准的金莲了,穿着白袜。
林楚看了她的脚儿一眼,真好看。
过了一会儿,他又看了一眼,总之反反复复地看,就是隔着袜子,总有些不过瘾。
以她的皮肤之白,要是没有袜子会更加好看。
郑玉霜注意到他的眼神,心中却是有些欣喜,这一刻,她想也没想,将手伸到后方,直接将两只袜子脱了下来。
林楚的心中一震,果然白啊,比脸上和手上的皮肤还白,脚背白,脚底也白,只是脚底多了几分浅浅的粉色。
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将她的腿拉直,脚儿握到了手里。
郑玉霜隐隐松了一口气,这一刻总算是放下了心,她这么做,自然是为了撩拨林楚的。
只有成为他的女人,那才会真正安生,她没得选。
而且她也是愿意的,毕竟一个男人长得这么好看,还那么有权势、有才华,这足够吸引人。
有了这样一双小脚,林楚就住了一晚,没有当天离开。
这一次他住的房子还是抄没来的,不算太大,但这个不大是和王府相比的,实际上却是不小。
也就是经历过这一场之后,林楚才真正了解了郑玉霜的白,屋子里无灯,却是有光。
而且她还媚,入骨的媚,身子纤细,让人有一种保护欲。
许久之后,他抱着她的身子,依旧在握着她的脚,叹了一声:“以后你就是我的侧夫人了,等王府整修好了,我会让人抬你过门。”
“郎,你要是不要我,我不可能一直待在你的身边,那样会让人没有安全感的。”
郑玉霜应道,抱得很紧。
林楚想了想,这才点头:“原来你用了那点小心思就是为了这一点啊。”
“被郎看出来了啊。”郑玉霜的脸色一红,脸埋在他的脖子里,不好意思抬起来了。
林楚笑笑:“太过直接了,当着我的面就脱袜子,分明就是知道我的喜好了……不过并不让我讨厌,往后不必胡思乱想。”
“不乱想了,我现在是侧夫人呢……郎,接下去我会选好钱庄的地址,先在呼河城建第一家。
只不过要想让人用我们的纸币,那就必须要推行相应的政令了,我会同步在余下来的三城再建三家钱庄。”
郑玉霜应道,白玉般的皮肤在黑夜中都很明显,软软滑滑。
林楚的手一直没有老实过,抚过后背,同时说道:“不说这些了,今晚我们只谈风月。”
“郎是要再来一次吗?”郑玉霜低声道,接着话锋一转:“人家承受不住了……换一种好不好?”
她的身子滑了滑,林楚眯起了眼睛,她的确是很有一套,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
要不是床头的白帕子,他几乎都怀疑她阅人无数了,这应当是她的天赋。
很强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