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谢谢。”胡浩南连忙道谢,说实话,尽管胡浩南两世为人,但在数十年的人生中这还是头一回有人送他回家。
一个人的生活太久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温暖让他有些感动,还有点不舍,这和爱情无关,只是单纯地不想寂寞。
这感觉很奇妙,这瞬间,他甚至希望这条路能再长点就好了,但那是不可能的,到了就是到了。
“谢谢,那……再见。”胡浩南说着,伸手就要推开车门,是时候说再见了。
“等等。”格瑞斯叫住了他。
胡浩南转身,就看到格瑞斯从后面衣服堆里翻出一把雨伞,“雨太大,拿着这个。”
“明天上班再还我。”
胡浩南又道声谢,接过雨伞,然后鬼使神差地脱口而出一句话:“要不上去坐坐?”
胡浩南说出来就后悔了,他想给自己一巴掌。
天哪,我在干嘛?上去坐坐?胡浩南啊胡浩南,你是在找工作,认清现实啊亲!
还有,就你那破房子,人家好意思上去坐坐,你敢让她进吗?
格瑞斯也是一愣,但看到胡浩南一脸囧样,她坦然一笑说:“下雨了,以后有机会一定做客。”
虽说格瑞斯婉拒的话让胡浩南松了一口气,道了声明天见,便逃也似的推开车门,撑起雨伞,冲进雨中。
他隐约听到后面格瑞斯说了声“明天见”,下一刻耳朵里便回响着颗颗雨滴敲击雨伞的声音。
雨水没过胡浩南的鞋面,胡浩南这时哪还顾得什么形象,抱头鼠窜,一溜烟儿冲进公寓大门。
就这样,胡浩南还是被风携裹的雨水浇湿了下半身,裤子贴在小腿上很不舒服。
他回头再看,红色吉普车已经渐行渐远,很快消失在雨夜朦胧之中。
就在这时,一楼某房间里,一位身材妖冶的女人正趴在窗口望向这边。
胡浩南深吸一口气,强行收回心神,刚刚他太感性了,必须让理智重新占领最高点。
感觉重新回归自我的胡浩南这才收了雨伞,快步上了四楼。
打开房门,脱掉鞋袜,把湿漉漉的外衣脱下挂起来,又找了个大裤衩穿上,胡浩南这才走向书桌那里坐下,椅子发出一声吱呀哀鸣。
这是一间空荡的房子,陈设超级简单,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如是而已。
如果再给这些物件加上一个形容词,那就是陈旧。
胡浩南刚走在房间内都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貌似竟还有回音。
如果这里再放一两具尸体,大概能直接开拍恐怖片了吧——胡浩南也被自己这莫名的想法吓得一个寒颤。
天太黑了,胡浩南按下书桌上的节能灯,昏黄惨白的灯光下是一张杂乱无章的书桌,横七竖八地堆满了稿纸,上面还密密麻麻写满了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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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他这一个月来的创作成果,如果可以汇总成册的话,或许可以起这么一个名字:未来nba之十年巨变。
是的,那是他记忆中nba未来十年的发展轨迹,他怕自己日后遗忘,便趁着刚穿越,记忆还算清晰,便把想到的一一记录在案。
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不仅如此,胡浩南还简单做了防盗措施,为的是防止这些稿件落入他人之手,更为了防止被人误作异类送到实验室做切片研究。
他对文字做了加密处理,比如每隔两个字便随手加入一些文字,而每页所隔字数又有所区别,其中规律只有他知道。
可以说这些文稿即便让外人拿去看到的就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文字堆砌。
有备方能无患,胡浩南相信这一点。
这真是像极了他的做事风格。细致的准备,周密的计划,严格的执行,最后是大胆的尝试。
坐在书桌前,胡浩南又拿起纸笔,回想是否还有哪些遗漏,他想尽可能的记录点东西。
毕竟时间会遗忘一切,他不知或者十年之后自己还能记住多少,那么现在记下的任何文字将来都有可能改变一场比赛乃至一个人的命运。
嘭嘭嘭……
门口响起有节奏的敲门声,刚好三下。
胡浩南脑海中闪现出一个可爱小女孩的形象,心想肯定是她了。
胡浩南穿上衬衫,扣上纽扣,才起身打开房门。
门口空空如也,并没有人。
胡浩南也不意外,径直向楼梯口走去,果然在那里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抱着双膝蜷坐在那里。
那小身影看到胡浩南,连忙起身望来,然后很有礼貌的问好。
“胡哥哥,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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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我很想把这个小女孩写好,她的原型就是我刚毕业那年租房时斜对门家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