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颖的专辑《爱》,销量、口碑遥遥领先,卖出30万张,评分8.9,《偏爱》、《此生不换》、《亲爱的,那不是爱情》等多首歌冲进了各大榜单上的前十。
李雨春的专辑《皇后与梦想》,位居次席,卖出22万张,评分8.4,仅有同名主打歌进入到各大榜单的前二十。
周笔唱的专辑《谁动了我的琴弦》,暂时垫底,卖出15万张,评分@,也是只有同名主打歌进入到各大榜单的前二十。
粉丝多有一定的优势,不过歌好可破一切。
还是那句话,你的粉丝再多能有多()
少?能有路人多吗?
正在家里的张亮颖,流下了开心的泪水,道:“妈,我成功了!”
张母对于娱乐圈的事情不是很懂,但看人的眼光颇准,道:“我说什么来着,你只要离开那个男的,干什么都能成。”
张亮颖和前男友的感情,一直是遭到母亲的反对的,当下道:“妈,不提他了,好吗。”
张母转而道:“你们老板,又高又帅又有实力,简直是最佳女婿人选。”
张亮颖无语,这哪跟哪啊,旋即道:“妈,别乱点鸳鸯谱。”
张母恨铁不成钢的道:“你这娃儿,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张亮颖索性不接话了。
可能吗?吕布身边美女如云,她算老几?她是从未想过这件事。
不过,她是打心底感激吕布,帮她实现了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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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传奇》正式进入拍摄阶段,高稀稀、赵箭分成两组,一文一武。
赵箭是老熟人了,《宝莲灯》、《天龙八部》的动作导演。
当初还是他推荐吕布去演乔峰的。
而吕布也还了一个人情,推荐赵箭来组里担任动作导演。
娱乐圈就是这样,除了打打杀杀,就是人情世故。
“小吕,你不考虑粘个胡子什么的吗?”赵箭看到吕布这个项羽造型有些年轻了。
“项羽二十四岁起兵反秦,二十七岁成为西楚霸王,三十一岁兵败乌江自刎,还没到蓄胡子的年纪。”吕布开了个玩笑。
古代男子,到了一定年龄,都是要留胡子的,是力量、尊严的象征。
有句老话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身体上所有的东西都不能轻易去掉,否则就是对父母的大不敬,有了这一理论基础,留长胡须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
汉朝时还有一种叫“耐刑”的刑罚,其内容就是刮胡子,受过“耐刑”处罚的人,其身份就是刑事犯,尊严自然不如普通公民。
而且古书中常盛称某男子“美须髯”,也就是赞美胡子长、多、丰盛而不失整齐的人,胡子也算是一种文化内涵。
不过,吕布认为没有必要刻意为二十来岁的项羽粘上胡子。
刘邦倒是可以,因为大项羽二十四岁,已经将近五十岁了。
“也是,你演成熟男人根本不用胡子。”赵箭想想又改口了。
“对了,这就是接下来这场戏我要举的鼎?”吕布指着面前的一口大鼎说。
“道具?道具?”赵箭喊了两声没见人,只能道:“应该是。”
霸王举鼎的故事广为流传,在这部剧中肯定是要拍的。
而关于这件事,有两段野史,一段正史。
野史一,项羽联络桓楚反秦,桓楚趾高气扬地说“你能敌万人,我们就服你,院中有一大鼎,足千斤,你能举得起吗?”,项羽先让桓楚手下四名健壮的大汉一起举鼎,然而大鼎却丝毫未动,然后项羽握住鼎足,运起力气大喝一声“起”,大鼎随即被高高举了起来,而且三起三落。
野史二,项羽路过沭阳虞家沟,救了一位落水的少女,之后不留名飘然而去。少女即是虞姬,就拜托她哥哥寻找恩人,一天,虞姬哥哥赶庙会,遇见一位青年竟能将庙里的千斤铜鼎举过头顶,仔细一看,发现这位青年很像妹妹描述的恩人。
正史,司马迁的《史记》,《项羽本纪》中有写:“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
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都是经人口传而留下来的,项羽是不是真能举起重达千斤的鼎,或者说项羽()
举起的鼎有没有千斤重,就不得而知了。
吕布是没那个能耐,单手拉开千斤的弓和单手举起千斤的鼎是两回事,一个天一个地。
“这么重……”一旁的高园园上手试了一下,非常重。
“咦,怎么是铁的,我记得道具写的是塑料加泡沫制作的。”赵箭敲了敲,感觉不对劲。
“我看看。”吕布不以为意,挽了下衣袖,两手分别握住鼎的其中两条腿,然后运气发力,轻松的把鼎举了起来。
“赵导,这个放哪里?”就在此时,道具和一个工作人员搬着道具鼎过来了。
“那这个是什么?”赵箭指着吕布举着的鼎问道。
“是景区的。”道具回答道。
“啊?”赵箭怔道。
“都一样。”吕布把鼎放下了,轻描淡写的道:“也就百来斤。”
百来斤?
得二百斤吧?
轻轻松松举过头顶?
一时间,在场的人脑瓜子嗡嗡的。
甚至有人认为吕布是在吹牛,结果上来试了试,真的很重。
他这也没有举重运动员的那种身材,身高185更是举重物吃亏的。
可回忆刚才那一幕,他的的确确是没用什么力气一样就举起了鼎。
“这还是正常人吗?”(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