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要一步一步走。
饭要一口一口吃。
不管杨志义爬得多高多远,哪怕上了云霄,只要亲妈一句话,就能把他拽下来,让他摔得鼻青脸肿。
归根结底,亲妈是关键。
“行了,知仪,这个事儿我晓得了,我会慢慢想办法的,如今,我跟你打听件事儿。”萧红凌勉强挤出个笑来,抬头看()
着同桌。
袁知仪不愧纨绔小废物之名,萧红凌说归她,就归她,这位一点都不仇,只觉得红凌最棒最厉害,极为顺利地被转移了话题。“啥事啊?”
“红凌,就凭我……我能帮你啥啊?”
袁知仪一脸‘我除了吃喝玩乐,剩下啥也不知道的表情。
萧红凌也明白小伙伴,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特点,但,“……这个事,真就你能帮我。”
“别人都不行!”
“哦,只有我吗?”袁知仪羞涩地瞪大眼睛,十分好奇的问,“到底什么事儿?”
“就是……你纨绔了这么多年,你知不知道咱们海市,哪个地方卖身的美男子多吗?”萧红凌相当直率地问,“我要那种,嗯,脂粉气重些的,骨头软点,识文断字,会些风花雪月,尤其,脸要好看的男人!”
袁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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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眼睛,大大的疑惑。
“啊?不是,红凌,我虽没什么本事,但我才12啊,我怎么就个纨绔了?”袁知仪抽着嘴角,几乎想要尖叫了,“我当你是最好的朋友,你怎么骂我?”
呜呜呜!
好伤心啊!
事实太伤人了。
“好好好,你不是纨绔,你就是爱玩儿,是我误会你了!”萧红凌漫不经心地道了个歉,随后立刻问道:“所以,到底什么地方有?”
“我要男人!”
“呃,红凌,你这话太容易让人误会了吧,你才11啊,你要什么男人?”袁知仪苦笑着摊手。
“那你管了,你快说!”
萧红凌迫不及待的催促。
袁知仪眨眨眼睛,“男人……呃,红凌,我虽然在海市混得开,有很多人捧着我,带着我吃喝玩乐,但,你看看我!”
“我才12岁,我二叔又是出了名的出手狠,那帮人棒我归棒我,谁敢带着我寻花问柳啊?更何况,寻的还是男人!”
性命都不同呢?怎么相爱!
“你一点都不知道?”萧红凌不相信的挑眉。
袁知仪叭搭叭搭嘴,犹豫着,“倒也不至于一点都不知道,你说的那种男人,可以到戏班里去找,或许,八大胡同里也有,再一个,港城那边在咱们这儿建的跑马场你知道吗?”
“那里面长期混着些想吃软饭的小白脸儿的,看着都油头粉面,很时髦的样子,据说有些价格贵的,还会洋文呢。”
“再一个,你想找会咱们这学问的,嗯,我记得……丽花歌舞厅里有个专门干这个的,据说是从贫苦人家买来孩子,精心培养,跟古代那大家闺秀似的,文才绝对不缺,只是,那样的小娈童,都是给好这口儿的达官贵人准备的,恐怕岁数都不大。”
袁知仪一一介绍完了,才想起来问,“红凌,你找这样的人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