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的事情?”
“怎么死的?”
烂嘴杰克?该不会就是那个被自己捅死的那个满嘴烂疮的小偷吧?没跑了,就是他!
陈凯不知道这些人跟那个小偷的关系,于是也装出一副吃()
惊的表情。万一这里面有他的亲戚或者相好什么的,自己不就危险了吗?
米德尔把包袱往柜台上一放,说道:“那家伙就死在城门口那里,那个现场……哎呀呀……你们还是去看看吧,我都没法跟你们说。”
酒客们互相对视了一番,然后就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连酒馆老板贝索斯和两个酒保都去看热闹了。
陈凯这才对米德尔问道:“这里真的死人了?”
“嗨!一个臭贼而已,死了就死了。我们都巴不得他早点死呢。不说他了,来试试这身衣服吧。”
陈凯这才放下心来。也难怪,自古当贼的都不受人待见。
不信你看看梁山好汉,排名靠前的要么是落难的读书人,要么是裸辞的干部,要么是占山为王的大盗。有名的那几个小偷不都排在老后面吗?
于是陈凯在米德尔的帮助下,从里到外换了一身新衣服。鉴于他并不太了解这个世界的着装风俗,他还悉心向这位裁缝请教了一番。
你还别说,米德尔的手艺相当棒。这套衣服从头上到脚下全是皮毛制成的,尤其是那件外袍,上面兜头底下齐踝,还带着一圈纯正的狼皮围脖,拉风又保暖。
一穿上这身衣服,陈凯立马就出了一身白毛汗。试着走了两步,那感觉就跟刚当上守夜人司令的囧雪似的,别提多帅了。
“针眼”米德尔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眼巴巴等着陈凯的赞美。
不料想陈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兄弟啊,你这是要害我呀……”
米德尔的心唰一下直接沉到了膀胱里:“您什么意思?”
“这身衣服,恐怕你们老国王也穿不上吧。这万一路上要碰到他,让他嫉妒上了,我这颗脑袋就保不住了呀!”i.c
“呃?哈哈哈……”
陈凯把欲扬先抑这一种很高级的修辞手段用得无比娴熟,米德尔这才明白,原来这家伙是在夸自己。他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脸都抽抽了。
陈凯又愁眉苦脸地补充了一句:“唉,我那点金子哪够买这套衣服的啊……”
米德尔更开心了,连忙说道:“够够够。您看这料子,这做工,要您老三十一点都不贵……”
“三十?”陈凯夸张地瞪大了眼睛,“你是在开玩笑吧?少于四十我就不买了!真是的,自己的手艺自己都看不起,我真鄙视你!”
米德尔乐的鼻涕泡都快出来了:“行,行行,四十就四十。一会儿我跟贝索斯要。”
“这还差不多,来,喝酒!”
陈凯一边跟米德尔推杯换盏,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自己手里的金子。
一百二十枚金币,八枚请他们喝酒,十二枚的保管费,刚刚点的菜就算他两枚金币,现在又花掉了四十。还剩下五十八枚金币,这个花光钱的任务还差的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