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这块……这个洛基!”
薯条眼尖,瞬间看到了第四行,醒目的“洛基”两个字。
由于时间确实有些久了,所以书里的一些剧情,薯条早已记不清了。
不过当他看到“洛基”两个字,所有的记忆,开始慢慢苏醒……紧接着,他的神色也开始变的尴尬起来。
他想起来了,自己当时为什么会签下万红壮()
的这本书:主要还是看他勤勉,这本书权当是作为对他的褒奖……如果,他没有薅羊毛薅的太狠的话。
摇了摇头,将纷乱的思绪驱散,薯条将注意力重新回归到了书上。
“我个人是不看漫威的还有那些超级英雄什么的,但我记得,是有洛基这么一个人的吧?”
“主要是,别人不直到的话,还以为你是在碰瓷呢!而且你整体是一个东方玄幻,你搞了这么一个名字……对吧!”
“当然,作者自己说他是用了神话的背景。”
薯条挪动着鼠标,将其中一句交代角色背景的话给圈了出来,“但毕竟漫威比那神话火嘛,所以大多数读者下意识还是会想到漫威那一系列的东西的。”
“咳,咳!”
薯条的眉头一皱,用力的咳嗽了几声缓解了一下尴尬,讲着讲着,似乎又开始偏离初衷了……
必须得改。
因为他输出的那些,似乎没有一点是在说《天劫摆渡人》好的。
想了想,他只能强行开始解释:
“不过,大壮可能本来就是想蹭这个漫威的热度,所以才写了这本书……在这里,也建议某些小白、新手,可以学着去蹭热点,就当是练手,像大壮,嗯,做的就很好嘛!”
“相信大家也知道,雷神六:我欲成仙快乐齐天至今全球累积票房已经突破二十亿美元了,这部由漫威宇宙与中国修仙文化相结合的电影上映至今,热度都没有丝毫的减弱……所以,万红壮的这本书能够收获这样高的热度,应该和这个也有一定的关系。”
薯条在心里默默的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这一番操作,简直是强行挽尊的典范。
不过……还需要一些事实来作为佐证,想了想,薯条接着说道:
“大家都知道飞驴@吧?就那个触手怪遍地的网站……”
“要说那个网站的作者,追热点就很有一套,什么《我用老干妈骗了企鹅十亿》,还有那些小犬蠢伊朗,以及佩大妈的热点,就没有一个是飞驴作者蹭不到的。先别说最终的内容与书名到底有多少的关系,起码,热点蹭到了不是?”
“嗯,那我改一下,不叫该死的洛基,改成该死的雷公电母。”
评论区里,万红壮回答道。
薯条的神色一滞,话是那么说没错,可是真要说改成雷公电母的话,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想了想,他决定还是先不理大壮,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下去。
“然后前面就是常规的剧情简介……嗯,主角属于是,大佬转世,是大佬重生这种类型的文。”
“一般这种大佬重生的题材,主要爽点就在于主角,他有前世的记忆,虽然他现在是一个一级的小号,但是我有一百级的记忆,然后我就可以用一百级的记忆,来打这些两三级的小怪。”
“用这种来制造爽点,就比较偏无敌流感觉吧!”
“然后……”
薯条一时间竟又有点语塞,“主角一上来就被雷劈,然后……召唤雷神之锤。”
“你说你这雷神之锤,你怎么让别人不觉得你是在碰瓷人家漫威啊?”
薯条一脸的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