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征兵消息张榜第二日,林老三刚在媳妇的配合下,劝服林老太答应参军。
家里就来了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人。
“他想从军,我跟他说如今他已为人父,不是孤身一人,战场上刀剑无眼,要是有个好歹,我跟孩子接下去的日子怎么过。
再者他身上还肩负着全村人的重担,大伙儿选他出来当村长,是对他的信任,他有义务坚守在岗位上,而不是追求什么当兵杀敌的梦。”
曹家娘子眼眶肿得跟核桃一样,一瞧便知昨晚哭得厉害。
林老三一听曹同光也要参军,自是高兴无比。
郑氏却十分能体会曹家娘子的心情,可有什么办法,她们嫁的夫君是一头狼。
狼是不会甘心一辈子被圈养的,哪怕在外风餐露宿,会忍受饥饿,追捕嘶哑猎物的刹那获得的成就感,是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永远无法体会的。
她拍了拍曹家娘子的后背,安慰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昨晚上因为参军这事,跟我家那口子吵到半夜。”
曹家娘子一脸愕然,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妹子,男人有事业心是好事,你家男人跟我家一样,脚下没有根,跟风似的,当你试图把控风的方向是不可能的,既如此不如放手让他们去。”
那个下午,郑氏和曹家娘子在一处说了好半晌话。
第二日,曹同光就收拾好行囊跟林老三一同出现在征兵现场。
同行的还有一人,曾经上过战场,此次再度入伍的宋引。
林老三擅长弓箭,箭无虚发,宋引擅长大刀,胳膊肌肉遒劲有力,是常年磨炼出的力道,而曹同光的身形相较二人稍单薄些,甚在动作灵巧,速度惊人。
来报名的汉子里大多人手上都有一两件拿得出手的兵器防身,林老三仗义,直接将不久前新得的长剑送给曹同光。
曹同光并不清楚这把剑的来历,但看剑柄上繁琐的花纹和上头嵌入的一颗宝石,也知道价值不菲。
推辞不肯要,直到林老三说是暂借给他,等有了合适的傍身兵器再还给他,对方才没了顾虑。
宋引拍了拍他的肩膀:“拿着吧,我作为过来人,太清楚战场上的情况,一把好兵器是你战场上的第二条命,你可得好好练习,争取多杀几个蛮子,早日当上个百夫长。”
曹同光重重点头,自此勤勉努力,连睡觉也把剑抱在怀里,比同批的其他新兵都要刻苦,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拿来磨炼剑术。
即便胳膊累得抬不起来,汗珠子浸湿单衣,也不敢松懈半分。
时常叫来宋引和林老三切磋,一来二去,演武场上,三人成了新兵中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负责此次新兵演练的是云麾大将军魏磊,主帅则是许久未出山的镇国大将军,谢远行。
新兵训练模式近乎严苛,更是定下了半月时间,要组建一支优秀新兵队伍,由云麾将军亲自带队训练。
新兵们卯足了劲儿,使出浑身解数和本事,盼望能中选。
最终,林老三绝佳的骑术和弓箭本事,很快在新人中脱颖而出,宋引凌厉强悍有力的双刀耍得虎虎生风,加上又有经验,也被招收入伍,至于曹同光,能力虽差了点,甚在勤能补拙,且愿意吃苦,本着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想法,也被破格入取。
云麾将军给新队伍取名叫“龙虎队”,寓意龙吟在天,虎啸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