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剿匪
大明的官员,在百姓面前当然要有一番威仪赫赫。
船只都重新靠了岸,闫大人在一众手下簇拥下大摇大摆地迎着逃难的人群而去。与此同时,莫翰韬大人的座船也再度向延长方向驶去——刚才两位大人都不约而同地靠了南岸:万一来的是匪,莫大人的大可为之身也不能轻赴虎口呢!
百姓们见到朝廷青天大老爷的旗号,呼啦啦跑过来,跪了满地,哀嚎声响成一片。闫大人虽是青衣小帽的打扮,不怒自威的气派是普通人等模仿不来的。摆足了朝廷命官的架子,简单吩咐了几句,坐着轿子,率领百十个威武之师,再度向延川方向施施然行去。身后跟随的,是成千上万重新燃起生活希望的百姓。
闫大人行得信心百倍。因为他很清楚,按照大明的律令,武将收复城池不计功——武将的功劳,朝廷旁的一概不认,只认斩首功。你说你野战胜利解除了敌人威胁?好啊,口头表扬一下。啥,奖金?拿首级来!你说你据守孤城贼不得越雷池一步保障了后方安全?好啊,加油,继续努力!奖金?呵呵,拿首级来!交多少首级赏多少银子(理论上哈),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至于其他么,少废话,朝廷一概不认!滚!
至于文官呢,朝廷只认守土之责。假设你是知县,手里只有一百衙役,贼人来了五千。请问,你怎么办?
进山打游击?哼,砍了!你分明是畏敌如虎,临阵脱逃!都像你这样阴纵贼寇,贼人岂不长驱直入了!你对得起君父的如山似海之恩么?你对得起朝廷的信任么?
那应该怎么办呢?
去死啊!
披发仗剑死在县衙台阶上最好,要么自挂东南枝也行。放心,朝廷会荫你一个子侄,免试进入体制内!
当年太祖爷设计这套系统可谓用心良苦:武将们谁&他&妈也别想虚报战功骗朕的银子、文官们不是知书达理么?很好,给朕做消耗品罢——同时也消耗了贼人。朕的消耗品有的是,请问贼人你耗得起么?!
如果你是知县,没有合理的理由(常文平知县的理由就比较合理哈,至少说得过去)丢了县城,后来又收复了,也行。死罪你不用担心了,但罚总归还是要罚的:是口头警告、是降级留任、还是降几级留任、还是免官罢职、或者,充军发配……你要相信朝廷。
嗯,当然,你可以为自己辩解。你知道,朝廷最爱听的声音是啥么?不是你那破锣嗓子,而是银子发出的清脆撞击声!这个不用我告诉你吧?
因此,闫大人一点也不担心榆林的兵将分了自己复土之功。这是文官桌上的菜,轮不到大字不识的武夫们伸筷子!至于那边会不会有文官跟过来这个问题,闫大人也很有把握:大家都是官场中人,说到底,这场篓子还是榆林府捅下的。都是府城,级别相同,彼此心里手下都会有分寸,这是规矩。
率兵到延川协助“剿匪”的是榆林府参将李长发。
首先,榆林府有陕西都司府的正式调兵命令,师出有名。
其次,萧长华心里很清楚这场祸事由自己而起,虽然屎盆子已经扣到于胜良头上,再多抹几把也是好的,万一将来有什么隐患,提前备个后手。
第三,前阵子被关盛云榨走了不少银粮,府城手头有些紧,需要想办法补贴一下。最好的补贴方式,当然是从隔壁想办法。
最后,李长发可是跟关盛云手下一个叫谷白桦的悍匪头目拜过把子的,罗咏昊神木县那一片也是他名义上在照应,因此就算不走运撞上,也就是把酒言欢大喝一场的事,不会被杀个全军覆没没法子跟朝廷交代。
怪不得京师的袁大人对这个座下弟子青眼有加,萧知府考虑问题就是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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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发进了延川就很生气:龚德润那贼下手挺黑的,虽说是个县城,硬是没留下啥像样的东西!剿匪总要有些首级,但这活在城里不能干。大部分城里的居民都有户籍册,读书识字的人也多,杀良冒功的风险不是一般的大。听说龚贼没下乡,周边乡民反而有不少从县里背了粮回家,李参将一挥手,几个营分头扑向了延川郊外。
钟阿义是松江府人,一场瘟疫父母双亡,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投奔了昆山县的舅父。昆山是著名的鱼米之乡,舅父是个老实巴交的普通人,下湖打鱼上岸耕田,甥舅两个日子过得挺安逸。
附近有个傀儡湖,还有一种很特殊的职业——湖盗:平时打鱼运货,遇到孤身客商半夜一刀砍了踹湖里喂螃蟹。
傀儡湖得名于傀儡戏。传说唐玄宗时著名宫廷伶人黄幡绰,为了避安史之乱也为了糊口,流落到这里,买了艘小船在湖中演戏谋生。唱戏是假扮他人,有时化妆,有时用面具,也有时会用上些木偶,故名傀儡戏。地方富庶,文风也盛,周围的水上人家纷纷划了船围着听戏。再后来,这个风俗便沿袭下来。傀儡戏,也逐渐演变成了百戏之祖:昆曲。
有次一群湖盗洗了看戏的观众,没想到里面有个致仕的尚书,连惊带吓犯了心梗,死了。
家属不干了。
尚书的家属发飙,那还了得?
官府轰轰烈烈的严打。
湖盗首领是捕头的小弟,当然主要成员一个没抓住。但县太爷必须交差啊,于是抓了很多人。抢劫时黑灯瞎火湖盗们又蒙着脸,苦主家属也认不出谁是谁,人数凑得差不多就好。抓了你最好痛快承认——不招?好办,打呗。打到你招,或者,打死后让别人指认你。县太爷嫌上报刑部手续太麻烦,也是为了给苦主家属出气,把一干“主犯”都判了站笼,十几天日光浴,全都活活站死了,里面就有钟阿义的舅舅。钟阿义年纪小不够判死刑,被流放到榆林府。
死者家属表示很满意。
钟阿义入营那年也就十四五。新来个江南细皮嫩肉的童子鸡,军汉们也很满意。
唯一不满意的是钟阿义。
不用等再大一些,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世上只有一个道理:弱肉强食。
少年钟阿义变了,变得心黑手狠。除了敬畏长官的马鞭和军棍,钟阿义什么都不怕。
到了二十几岁,钟阿义已经成了队里的小旗官。小旗官是最基层的小官,军饷经过各级将领的层层过手,到他这里已经没什么可扣的了,粮豆也是一样。不过吃饭时他有优先权:等他吃饱起身,小旗里其他人才能开饭。
军中日子本来就苦,前阵子更苦:听说有一伙兵强马壮的流寇狠狠敲了府尊大人和副帅一笔竹杠。几枚铜板的军饷不用指望了,伙食更差,如果还像以前那样自己可劲吃饱,手下差不多就会饿死人了。钟阿义也只好忍着些,往清汤寡水的粥里丢进大把的野菜,好歹把肚子糊弄过去。
终于盼到天大的好消息:要开拔去剿匪啦!
军中有规矩:开拔要发双饷。这意味着多少能落下些散碎银子渣。更重要的——可以发财啊!
大大地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