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晚大酒店。
很有诗意的名字,取自唐朝诗人杜牧的一句诗词: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高雅不落俗套。
此刻在酒店的大床上,叶倾城把自己的外套剥了下来,露出一副傲人身躯……
“小陆云……”
叶倾城眼神迷离,嘴里呢喃着陆云的名字。
陆云顿时一惊,还没来得及使用毫针给叶倾城过渡真气,就突然见叶倾城朝着自己扑了过来。
来不及使用毫针了,陆云准备直接给叶倾城过渡真气,于是急忙双手抓住她的香肩。
真气涌入。
叶倾城轻哼一声,沉睡过去。
……
陆云出门帮叶倾城买了一套衬衣,回来的时候,叶倾城已经醒了,正抓着被单缩在床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她没有完全失去记忆。
某些非常重要的画面,还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当看到陆云回来的时候,叶倾城的俏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居然在小陆云面前这么丢人,我的高冷形象彻底毁了,也不知道小陆云会怎么看我,啊啊啊!
叶倾城快要崩溃了。
“倾城姐,我帮你买了一件新的衬衫,你试试看能不能穿上。”
然而让叶倾城没有想到的是,陆云居然没有丝毫取笑她的意思,还非常贴心的把衣服放到了她的面前。
“嗯,谢谢你小陆云。”
叶倾城十分乖巧的点了点头,背过身去把衣服换上,大小正好合身。
两人又在房间里面休息了片刻,然后退房离开。
叶倾城挽着陆云的胳膊,脸上高冷不在,仿佛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
而在他们离开后没几分钟,一个西装男人就走进了他们之前呆过的房间,在床上摸索了一阵,最后捡走了几根细长的头发。
回去途中。
叶倾城感觉到一阵后怕。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金志成居然会是那样的一个人,先是故意拒绝自己的见面请求,然后再设局,引诱自己上套,这种人的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且还有一点让叶倾城难以接受的是,她的大学室友,以前的好闺蜜张萍,居然也帮着金志成来祸害自己。
果然经过了社会的大染缸之后,就连以前的大学室友,都不能再轻易相信了。
叶倾城心有余悸。
不过看了一眼旁边的陆云后,她的心里又生出一股温暖之感。
还是小陆云最好。
如果今天没有小陆云,估计就要让金志成的计谋得逞了,要是真的发生了那种事情,她宁愿死。
“叮铃铃——”
这时,陆云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他接起来一听,里面顿时传出一个焦急的声音道:“请问你是陆神医吗?我是沈金华的女儿,是我爸让我打这个电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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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对方是沈金华的女儿,陆云就知道是什么事了,直接省去废话,问了一个最快更新请浏览器输入-<ahref="http://-"target="_blank">-</a>到新进行查看
“倾城姐,你自己先开车回去吧,我在省城有个病人发病了,估计有点严重。”
叶倾城点了点头说道:“救人要紧,你自己也注意点安全。”
“遵命。”
于是,在叶倾城诧异的目光中,陆云把他的二八大杠从保时捷后座搬了下来,然后潇洒离去。
“沈金华,正好今天本王就在省城,注定你命不该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