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虽然说是最多次,但是由于衣柜里的衣服实在是太多了。
这件顶多也就穿过五六次而已。
毕竟不是重要场合,张淑芬还是喜欢穿轻松一些的衣服。
加上她平时又是个细致的人,三件衣服每次穿过之后都是送到干洗店手洗保色处理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是当初家道中落的时候,虽然张淑芬并不知道这些衣服昂贵。
但是她因为记挂着这些衣服都是儿子送自己的,一件都舍不得丢。
全都小心翼翼的搬回了老家,一直装在防尘袋里!
这三件衣服经过完整的保存,竟然没有一点掉色。
衣服上也没有任何磨损的样子,如果不说的话,任谁都会以为这是全新的衣服。
只是可惜当年张淑芬因为生活优越,身材确实要比现在要胖上很多。
自从程旭入狱以后,整个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她一人身上;
身兼数职的张淑芬太过操劳,这些年逐渐瘦了很多。
这些昂贵的旗袍放在张淑芬这里也再也难见天日。
张淑芬想着能回到当初制作它们的师傅手里,也算是这些衣服的好去处了。
程旭吃完早餐,去衣柜里找衣服,他这才发现,就算上一次在胡柯店里购买了新衣服。
可是放眼整个衣柜里,程旭的所有衣服颜色,竟然只有黑色与灰色!
程旭想了想,从衣柜里找了一件看起来中规中矩的烟灰色的polo衫。
仔细看看袖子上的小小标签才知道这也是一件阿玛尼。
配上一条程旭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牌子的黑裤子。
这时程义勇才牵着小野从外面溜达回来了。
一进门程义勇的表情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容光焕发的进了门。
小野也像只高头大马似的,昂着脑袋就进了门。
张淑芬看着这一人一狗的组合有些好笑,于是询问呢道:“你俩这是出门捡着钱了?”
“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高兴?”
程义勇把小野的牵引绳一解开,满脸藏不住的笑容揉了揉狗头,没有理会老伴儿,反而对着旁边的儿子程旭说道:“快,给小野弄些好吃的!”
程旭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还是从一袋冻干生骨肉中抓出了三大块,放进了小野的食盆里。
小野见状,顿时开心的小声汪了一下。
便迅速埋头就去吃了起来。
而程义勇则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笑道:“小野果然是条好狗啊!”
“你们是不知道啊!”
“咱们公园那些溜达的老头、老太太,他们大部分都有牵着个狗。”
“那些狗子啊,我看着就烦,越小的越烦。”
“那种眼睛大耳朵大,身子只有一点点大的,叫什么来着?”
程旭淡淡一笑问道:“是不是吉娃娃?”
“爸,你这是跟别人的狗子结下什么梁子了吗?”
程义勇一拍膝盖,点点头回答:“对!就是吉娃娃!”
“哎!不是我说,那种小狗崽子也忒凶了!”
“但凡我从他主人身边路过一遭,它就一定要从看见我开始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