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我和萧遥剑,以及船夫三人,在沅陵城内散步,在埠头处偶遇几个高丽国的商人。
在明朝,外国人进入中国,虽不多见,但还是有的,这与明太祖朱元璋对待外国人的态度有关。
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北伐的口号是“驱逐胡虏”,是驱逐,而不是赶尽杀绝!
在北征的檄文中,强调说: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
换句话讲,朱元璋推翻元朝政权时,是采取了怀柔政策。
明朝立国后,明朝政府为表示确实对蒙古人、色目人并不歧视,朝中更录用蒙古、色目人为朝廷命官,例如刑部尚书中的鞑靼指挥安童,副都使御史以咬住,工部左侍郎以忽哥赤,吏部侍郎以高昌安等等。
新朝建立时,蒙古人、色目人怕受到汉族人排斥,纷纷更改汉姓。
有见及此,明太祖考虑再三,认为这样改变祖姓,会令其人子孙后代忘记自己的真实祖先;在洪武三年,明太祖为此事专门下了诏书,禁止蒙古人、色目人擅改汉姓。
不过,汉人在管理中发现,蒙古人、色目人本来是没有姓氏的,出现了大量同名现象,以至于无法区分具体人士;在永乐元年时,有大臣就向永乐大帝提出,允许蒙古人、色目人使用汉姓。
此是后话。
言归正传。
我们在河边看了一会,看看天色,乌云渐散,天空也露出了一抹蓝色,明天应该可以继续赶路了!
我们就原路返回客栈休息。
一夜无梦,又到天明。
从安徽休宁出发的第53天清晨,天还未亮,我们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