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凌家族人出发的第九天,我们一行人离开婺源县城,行行复行行,中午来到了高砂坞,我们在清泉旁边的小水塘边起灶煮食。
利用这个时间,凌轩、陈婉、萧遥剑和我,爬上最近的小山丘,看见山丘下方沃野广阔;这千亩的旷野,正等待着有缘人的到来。
这时,一个凌家子弟跑到小山丘下边,打手势说可以吃饭了,我们几个人就从山丘上走下来。
走下来后,看见几大铁锅已经煮好了米饭,青菜也煮好了,分成十一盘。
然后,发现家人们仿照李坑炙肉的做法,将用竹签串好的五花肉片,放在刚才煮饭后燃过的炭上烤,边烤边两面翻动,利用炭的热力,慢慢将五花肉炙至出油滴入火灰中,然后上碟。
原来三叔昨晚已让饭店的老板,今早采购了新鲜的上好五花肉,用桂皮、茴香、胡椒粉、糖、酱油调味,用竹串末端串好肉片后,稍放了一些料酒作保鲜,然后放入铁锅中存放,出发时放在牛车上,一路上颠簸,肉与调味料之间,犹如加入了揉搓按摩,肉就更加入味了。
加上现时已入秋,天气微凉,肉又刻意地加放了料酒,肉不但没坏,味道比起那天在李坑饭店里吃的正版李坑炙肉,不遑多让!
我们一行人一路上颠簸辛苦,虽然只是一饭一菜和一肉,但是身处风景美丽的野外,条件有限,有这些饱肚的东西已经很满足的了!
再加上自制的炙肉,就更加高兴了!
一边吃饭,家人们一边煮水。
把山塘水煮沸后,把锅整个放入小水塘中浸一下,可以让锅中的开水快点凉下来;吃完饭时,水也凉下来了,就用水勺,灌入各人随身携带的羊皮袋、葫芦或竹筒中,以备路上口渴时能喝得上。
话说,古人远行携带的水壶,材质一般是皮囊、葫芦、竹筒、水牛角,陶瓷易碎,铁铜较重,不方便带出门;而金、银材质则会引贼,更加不是平常百姓的随身物件。
为什么说远行携带呢?
主要是怕路上走到没水的地方,解决不了口渴的问题。
如果半路遇到民居,进去求一碗水喝,还是可以的;或看见山溪或泉水,掬一口就可以解渴。
言归正传。
我们吃完午饭后,就迅速收拾行装继续出发了。
我们向着西南方向行走,一路上都是山路林道,我们必须加快速度,在天黑前去到中云乡。
高砂坞到中云乡,有18里路远,我们在太阳近西时,终于到达了。
要知道,在荒郊野外,存在太多的未知因素,绝对不止可能会遇上狐狸精这么香艳迷幻,还有更多的趁着黑夜活跃的人和动物。
我们虽然人多势众,但是人生地不熟就绝对是我们的软肋。
明代的中云乡,是一个地处低山丘陵的小乡村。
进乡后,可以看见周围全是山地,有一条河流在村前经过。
淳朴的村民看见我们,很热情地上前问我们情况,当知道我们是迀居入滇路过此地,即为我们带路,引见村长。
村长知道后,很热心地亲自带路,把我们一行人安排在村的议事堂留宿。
议事堂很大,足够我们百来人歇宿一晚。
议事堂还有厨房和水井,可供我们在此煮食洗濯。
村长再三叮嘱我们,有什么需要尽管出声,还告诉我们柴房的柴火随便用,不要客气!
村长离开前,专门叫了一个村民留下来,以方便协助我们。
叔辈们频频对村长作揖多谢。
村长回礼说:千万不要客气!且不说都是徽州人,就算你们只是普通游子,我们也会这样做的。
议事堂前有井,有石碑,似乎有故事。
我和萧遥剑走近细看,见旁立石碑上刻:龙泉井。
正在打水的村民告诉我们,此井,是唐朝年间,王云躲避战乱,迀徒至此,偶然看见井内吐气,腾飞升空,化为彩云。
王云惊叹:此祥云所钟也。
王云取水饮之,井水甘甜带香,就起占卜,居于此地,后来王云官至上卿,井吐彩云,实是献瑞之兆。
所以,中云,实是叫“钟云”,就是王云所说:此祥云所钟也。
吉祥之地,所居之人,怪不得人情厚重。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能对陌生人不求回报地付出,才是真正的豪情仗义。
正是:
天人焉有两般义,道不虚行只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