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清算了通銮为首的阿育陀耶旧贵族团体,吞武里第二王朝的中央财政情况目前是比较宽裕的。
大规模的革新计划是以后的事情,当前是在为革新计划打基础,所以财政要尽可能的用来支持军队组建和训练。
那就掏钱出来搞计划呗。
在暹罗名誉公爵、王叔赵学宁的主导下,吞武里王朝中央政府和以大总统赵学宁主导下的兰芳团队达成了诸多军事合作协议。
也可以说是赵学宁和赵学宁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并且由赵学宁做主,为两个国家敲定了一揽子合作计划。
按照合作计划,暹罗新军要全面换装兰芳式装备,陆军和海军都是一样的。
陆军方面,第一批次,暹罗将会向兰芳共和国采购兰芳一式步枪十万支,兰芳一式轻重型臼炮五百门,轻重型加农炮一百门,轻重型卡隆炮一百门,还有超重型大将军炮十门。
之后视军队需求和训练情况,再增加订单。
海军方面,暹罗将会向兰芳采购轻型巡洋炮舰四十艘,重型巡洋炮舰三十艘,乙级战列舰五艘,总计七十五艘战舰。
之后,还有这七十五艘战舰所需要搭配的各类火炮。
因为货物数量庞大,兰芳的生产能力有限,所以总计交易周期基本上在三年左右。
但是为了表达对兰芳共和国的信任,全额货款直接拨付给兰芳,现款不足的部分,就用暹罗境内的金银铜铁矿等矿石资源向兰芳做抵扣。
根据双方商定的《暹罗兰芳友好互助条约》,暹罗用黄金、白银交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十给兰芳,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就用暹罗国内的十七座矿作为抵扣。
兰芳将获得这些金银铜铁矿的经营权,经营权初步估计授予兰芳共和国十年,十年之间,兰芳共和国可以自主开采经营这些矿产,暹罗不会干预。
兰芳为此获得了大量矿产的开采经营权,也获取了大量的军火订单,这将为兰芳的财政提供极大的帮助,也将增加兰芳国内的工作岗位。
当然,暹罗也会得到大量先进装备,增加自己的国力。
另外,为了感谢兰芳对暹罗的“无私”的帮助,暹罗将对兰芳开放商业市场。
自条约生效之日开始,兰芳的全部货物进入暹罗只需要缴纳象征性的关税,且基本上等于没有,兰芳成为了暹罗的最惠国。
同时,暹罗还开放国内劳动力市场,允许兰芳从暹罗雇佣各类劳动力,也允许兰芳的职业人员进入暹罗进行工作。
尤其重要的是,吞武里中央同意以私人名义雇佣兰芳的有经验的官员前来暹罗协助吞武里中央办理事务,为暹罗培训有经验的官员。
同时,为了表示双方的诚意,暹罗将正式向兰芳递交雇佣兰芳军事人员一千人的请求,以为正式的军事教官,为暹罗新军的缔造而行动。
而兰芳也会向暹罗提交五千名技术人员的雇佣请求,这些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木工和铁匠这两个行业之中,主要用于为暹罗制造武器和船只。
因为兰芳本国的生产人员与生产能力的不足,所以需要这些技术人员的帮助,这些技术人员将在兰芳本土的制造工厂里学习培训,然后走上岗位,开始工作。
随后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主要就是重申兰芳和暹罗为叔侄之国,兰芳是暹罗的叔叔,暹罗需要对兰芳保持尊重,而兰芳也要保护暹罗。
双方任意一国受到第三方的攻击,双方都要向对方伸出援手,派兵助战,双方有意向第三国发起战争的时候,另一方也要向对方提供帮助,派兵助战。
由于当下暹罗缺少国防能力,所以将特别邀请兰芳共和国派遣军队前来暹罗驻扎,暂时承担暹罗国防的一部份工作。
这一批兰芳驻暹罗特别军的一应耗费由暹罗提供,兰芳方面负责指挥作战,不负责其他内容。
因为这个《暹罗兰芳互助友好条约》的签署基本上就是赵学宁和赵学宁之间的协议,所以完成的非常快速,在细节内容商定完毕之后不到一個小时,双方就完成了互相认证。
于是,《暹罗兰芳友好互助条约》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