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姆、罗德、迪特和商队的一名伙计,外加临时雇佣的魔物猎手及其动物伙伴,五人一狼很快准备妥当踏上了追捕逃奴的路。
巨狼嗅过带有狐灵气味的衣服后便信心十足地出门左转向东进发,小步快走,每十几米才停下来闻一闻空气然后继续前进——它身上散发出的血腥气让马匹们紧张地摆动双耳,好在充足的训练让它们没有受惊失控,在骑手的指令下,五骑迈着稳健的步伐、牢牢跟上了带路者。
银儿逃跑是凌晨时的事,几个钟头过去,普通的狗还真不一定能在城镇巨量人口的生活气息干扰下闻出什么来……但这头据说有冰原魔狼血脉的大家伙嗅觉显然强于一般远亲,这样追下去,说不定真能追上?
但追上之后,又该说什么做什么,该再以何心态面对逃跑过一次的银儿呢?
屁股虽然坐在马上紧跟队伍,但罗德的心绪却乱成一片。
他想起银儿平日里狐形态时总是和商队养的一猫一狗厮混,甚至已经争取到了近似“头领”的地位,所以凌晨逃跑时那两只明明无比敏锐警惕的动物半点反应也无——是不是早在第一眼看到那对猫狗时起,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要逃跑了?
“小罗,你知道这件事怎么会发生吗?”
迪特侧目观察少年,决定说点什么纾解他的低沉。
他早在发现罗德从不将小狐狸关回笼子时就想要出言纠正,却一直忍到了今天,其实就是深谙一条道理: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步到位。今日那狐灵的逃跑也许会带来不小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但如果能让这孩子吸取教训学到一课,倒也不算血亏。
当然,前提是领悟到的“教训”大方向别出错。
“因为这个世界是按它自身的规律、而不是你的想法运行的。”见男孩一声不吭,迪特继续说道,“我问你,你是不是完全没碰过那小狐狸精?”
罗德一点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面对掌握随时叫停这场旅行之权力的长者,他最终还是无奈地点点头。
“那就对了。”迪特以果然如此的语气叹息道,“随便谁做一件事情,都至少先要在心里明确自己想要什么。你当初在兰达尔港的码头上一眼便看上那小狐狸精,决心加入竞价买下她的那一刻,到底是想要什么?你不用回答这个问题,只要心里清楚就好。”
“如果你当初是拿着剑冲上去,把抓她的贩奴团伙统统砍翻后抢出她,那她一定视你为英雄,崇拜你爱慕你,也许向你投怀送抱。但你不可能那么做——就算守卫没逮住你,我也会直接通知你母亲将你带回。所以,你只能走另一条合乎人类世界运行规则的路——而在我花八十米尔德买下她然后送给你的那一瞬间,你们之间的关系便已经确定:你是主人,她是奴隶。”
“八十米尔德!?”在旁边听到对话的猎手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我居然在追捕一只金子做的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