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开宗明义》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自古以来,君王总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贤孙,有的人懂得宣传,孝敬父母还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猪笼的。所以人()
孝敬父母,就不能损伤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男女都须发的习惯,出家之人除外,他们心中只有所谓的佛祖,西方极乐,父母早就抛之脑后。自打有生命开始,须发已经有了几千年的传统。
然而,大明帝国初建之时,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学者,经过十几年的临床实践发现,留长发很容易滋生细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议男女都要剪发,最好是贴头皮的那种。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气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国全国上下都要剪发,只是后宫几位娘娘的反对,朱熹洛就把这条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发,男子必须剪头发,估计朱熹洛也是担心晚上睡觉,一抹,身边躺着的是光秃秃的脑袋,还以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过了女子的脑袋。
于是乎大明帝国出现了一种新兴职业,剃头匠,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大明帝国上下开始了剪头发的浪潮,老百姓倒是无所谓,头发短,干起活来也还方便,只是一些老学究却不愿意了,这是违背圣人之言的。
只不过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官员们自然要执行。甚至是一段时间,剃头的数量决定着你升迁的速度,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手段给百姓剃头,那段时间到处可以看到一帮光头衙役,在大街上看到长头发的,就按倒,不为啥,就是为了剃头,有些官员比较极端,甚至是喊出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口号,要知道这是几千年的传统,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锦衣卫传来的消息,因为剃头这事,好多地方出现了一些暴乱,好在人数不多,都弹压下去,见反抗这么激烈,朱熹洛也就放弃了强制为全国百姓剪发的决定,改为自愿。后来大家发现,短头发也有短头发的好处,不用天天洗,也不用天天的梳头发,扎辫子,慢慢的一些大明帝国的男子都剪了短发,只是一些人还是不愿剪头发的,例如领导,富商,官宦子弟,以及一些玩文学,搞艺术的。
现在的大明帝国,剪头发的不仅仅是男性,女子也开始尝试的减掉多余的头发,设计出各种发型,而走在时尚前沿的一些女子,更是尝试性的理成贴头皮的短发。
因此王不死的是短头发。李小国的是齐肩长发,不得不说李小国的发型很帅,不像是王不死的发型,虽说老不死的菜刀很锋利,刀法也很娴熟,但是技术不过关啊,层次不齐,更没有层次感,毫无美感。
李小国一头齐肩长发,估计还做过营养之类的,油光油光的,一根红色带着蝴蝶的头绳把头发扎起,落在肩膀一侧,好一个东方不败,只是不知道,这一时空,金大侠还在不在。
要知道女子的衣服都显瘦,当然这是为了体现自己美好的身材,毕竟美丽的东西,藏着掖着这是犯罪。
而男子的衣服还是比较宽松的,虽然现在穿长袍的人已经很少,但是衣服还是趋向于宽松的设计,只是看李小国这一身衣服,很明显不是成品,而是订做的,白色的体恤,紧紧地贴在身上,v字领,露出胸膛一片浓密的毛发,白色的衣服很透,王不死都可以看到那黑黑的俩点,也包括肚子上的那几十斤猪肉,
再看下身,大明帝国还是不流行男子穿裙子的,这是一些欧洲国家上层人士的习惯,虽说大明帝国接受外来事物的速度很快,只是这裙子在男人圈子里还是没怎么受欢迎,也就在一些娱乐场所,为了配合氛围,一些从事皮肉生意的男子才会选择穿上裙子哄那些富婆开心,基本上穿裙子的男人,十根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可见穿裙子的李小国走在大街小巷,足可以吸引一些目光的。万人瞩目,这才是一位村干部子弟应有的待遇。
这么热的天,百姓一般都不会选择穿布鞋,穿皮鞋就更不会,一是买不起,二是大明帝国的皮鞋工()
艺技术还不过关,通风散热不流汗的技艺还没有达到,穿皮鞋捂脚,容易得脚气,皮鞋在一些高层中也没有流行起来,毕竟脚气不是病,痒起来也要人命。只有一些暴发户,土豪才会每天穿着皮鞋,包括炎热的夏天。
再有一种人就是像李小国这样的官宦子弟,家里有点钱,父母又是大明帝国官员,新鲜事物总会有兴趣去尝试,特别是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
因此李小国的这一双皮鞋,很快就吸引了王不死的眼睛,想一想,脚都痒了。
李小国见状很是满意,故意撩起裙摆,露出大皮鞋,啥情况,怎么这么热的天,李小国还穿着毛裤,难道他有畏寒的毛病,额,好吧,不是毛裤,只是毛发茂密了一些,毕竟是老李的种,毛发很茂盛啊。
再看看李二壮,虽然叫二壮,但一点也不壮,与自己的好朋友李小国相比之下,李二壮就弱小了很多,虽说自己老娘也算是一级领导,收入也是可观,再加上一些善良百姓的好心孝敬,李小国家里经济情况也是很可以的,只是,唉,说一说都挺丢人的,老爹常年在外,老娘独守空房,而李保国又体力不行,四十如狼的年纪,这让孙四娘怎么办,只能在村里找了。
上文已经说过,村里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都是妇女老幼,还有就是那些光棍闲汉,饿坏了的孙四娘也就不再挑剔,是个男人就行,只是这些人,不是老头,就是光棍,自然很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每年孙四娘都会花费巨大,给自己治病,没办法那地方最容易感染。因此收入可观,开支很大的李家,为了母亲的健康,李二壮只能是在自己的饮食上省下来给自己老娘看病。所以李二壮瘦小了很多。好像一股风就可以吹倒一样,而李二壮的穿着上,倒也是很讲究,一身黑色的体恤,估计和李小国的是情侣款,下身是一件过膝短裤,尾部收角,也是很时尚,脚上没有穿皮鞋,应该是担心自己得脚气,会传染到李小国的屁股上,最后再传染到自己的下面。
不得不说李小国还是深爱着李二壮的,这一身衣服都是他买的。像李小国这种既付出金钱,又付出身体的人实在是太少,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娶了媳妇,顺便带来了小姨子,买一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