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媳妇儿回来。
江阳站起身,把手在围裙上擦了一把。
把自己洗好的桃子端了出来,直接放到冯美华面前。
“今天刚买的水蜜桃,这可是今年夏天最后一次桃子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桃子的季节快过了。”
冯美华喜欢吃水蜜桃,尤其喜欢吃他们这里最有名的齐旺山水蜜桃。
这个地方的水蜜桃也就是每年这个时候有十天左右会丰收。
过了季节基本上就吃不到。
不过眼看着立秋,这也就是最后收尾工作。
冯美华激动的把报纸递到江阳面前,
“你看看这是你写的故事,他们不少人都口口相传。
这一次厂里的期刊居然加印了100份儿。
你知不知道居然是100份儿诶。”
江阳笑了,看到那篇赘婿文,立刻笑着说道。
“咋样儿?我这本事不次于你这个宣传史的宣传干事吧?”
其实哪个年代的人们都喜欢这类的故事。
“我就是有点儿激动,你的本事也太大了,干什么都可以。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干啥啥都行,你说当厨子,你做的饭也是震惊所有人。
不管是中外通吃,你去建设酒店,大酒店也建设的有模有样,别人都挑不出错来。
画建筑图纸照样是你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还能给省里创造外汇。
写个文章居然也能这么抓人眼球儿。
唉,一时之间我都觉得我有点儿配不上你。”
江阳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傻瓜,你也可以的。
赶紧去吃桃子,洗完衣服再跟你说。”
冯美华坐在小桌子跟前看着水蜜桃,一时之间居然都觉得不香了。
有一个这么能干的丈夫,让自己深深的觉得有点儿无力。
以前还觉得自己是大学生,好歹干部家庭出身出身条件又不错,现在才觉得好像自己和江阳比起来有点儿废物。
江阳连种个地都能种出花样,种出名堂。
这能是一般人?
江阳看了一眼报纸,继续蹲下来在搓衣板上搓衣服。
这个应该得益于有点儿先知,就这个年月自己随便拿出点儿故事来。
那都是绝对铺垫够了,钩子也够了,这可是以后的畅销小短篇儿。
这个年代人们电视节目不够丰富,娱乐节目也没啥。
看报纸,看书,那可是人们的一大消遣方案之一。
每天日报和晚报都会脱销。
不就是因为人们需要这种娱乐活动,显然自己写的这个故事受欢迎,一方面是贴近生活,另外一方面就是吸引眼球儿。
他重生以来忙着端铁饭碗,忙着做跟自己上辈子相关的酒店行业。
是真没想过改行儿,却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还有这个潜质。
虽然自己文笔一般,但是好歹看过那么多,再怎么样也记忆深刻,不需要抄袭,随便撞点儿梗都能写出来东西。
江阳一边洗衣服,一边琢磨自己这一阵儿在家里闲着。
要不然给报社投投稿这个金庸,古龙,琼瑶横行的时代,是不是自己到时候也可以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