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大队长郑闻悟立刻提议整理一篇造势文章稿件,发表在支队部《工作简报》上,以此来展现在大队工作的风采和成果,供支队兄弟大队学习借鉴。
自然无人置喙此事,自然没有人反对此举()
,这是一个宣传塑造自我魅力的良机,这是一个宣传树立自身形象的好机会,岂能放过?焉能坐失?
然而,大队长郑闻悟的思虑并非如此单纯。他想的却不是这么简单。
他所谋者,他所想乃是通过宣传行为,淡化周云振的贡献,抹杀周云振的功劳。
以瞒天过海之计,偷天换日手法,通过移花接木般的操作,用改换头面之术,张冠李戴,混淆视听,将所有的荣誉都窃取过来。
最终将这些功绩尽皆归于己手,让周云振为自己作嫁衣裳,以此积累攀登向上的资历,为自己捞取向上爬的资本。
以此作为升迁之路的筹码。
会议很快就开完了,几个领导陆续散去。
周云振将会议记录交给教导员吴省心,教导员吴省心接过仔细一看,不禁暗暗惊诧。
会议记录语言组织能力相当强,结构脉络清楚,堪称典范。
文字工整规范,条理清晰,内容丰富详实,严密有序,逻辑清晰连贯。
专业术语应用得恰到好处,极为恰当,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近乎无懈可击。
他阅毕会议录音后,周云振又递给教导员吴省心一份备忘录。
备忘录不同于会议记录,也是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在买卖双方磋商过程中,达成的一定程度的理解、谅解、一致意见。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未与对方进行实际接触或洽谈之前,有许多问题都要已方预判,必须预设许多问题,即猜测对方可能或必然会抛出的问题,明确己方立场,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或策略。
这其实也是谈判的预案,这亦是谈判的计策,至关重要,可为己方代表提供重要的发言依据。
周云振的备忘录详尽至极。
双方讨论的主要问题,形成共识的问题,存在分歧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所提出的具体措施皆予以详细标注,一一标明。
甚至于各方的责任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栏都留了出来。
这是周云振基于与“梦青”房地产开发公司洽谈时,得出的问题的结论并针对性提出了解决方法及解决策略。
就是说,在接下来的双方沟通协商时,已方当事人只要照本宣科即可。
凡是能够妥善处理的问题,皆可在这场会议期间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若是难以化解的问题,则待会后整理成一份备忘录,双方签字即可,待下次会议继续协商或日后另行决定。
最后就是以此次达成的共识为基础签署合同。
那么就意味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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