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时分,洛阳近郊,禁军新兵营之中三千士卒列出了整整齐齐的六个方队。经过苟图昌等人十几天的整训,如今单就阵型而言已然有模有样。
士卒们的脸上带着一种兴奋之情,所有人眼光的焦点都在场中战将身上。
身躯雄壮,面容俊美,声色不露,威严自显。微风吹拂,蜀锦百花烈焰战袍随风飘动,更添几分飘逸。定边叶郎!今日终于可以一见名将风采。
“中郎军令,以欢为军首带尔等平叛江夏。不过就现在的你们,上了战阵和送死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接下便是苦练之时。”
叶欢直入主题,端坐马上吐气开声,也不见如何作势却是声震四方。
“这话听着有点刺耳是吧?是不是有点不服气?”叶欢的眼光落在第一队队首那个大汉身上,却正是当日与苟图昌动手的李元。
“你不服气?”叶欢一下,伸手点指。
李元微微一怔,但随即还是深吸口气喊道:“是。”
“好,是个男儿,男儿丈夫可以身死敌手,就是不能服气!”叶欢颔首赞道,双眉接着一挑又问:“你们呢?”
“不服,不服!”李元得了叶欢赞赏,只觉心中一振,又是大声喊道,在他的带领下,三千新兵亦是齐声做喝。
“嗯,气势还不错,不过光喊不行,我叶欢不要只会耍嘴皮子的。”叶欢点点头:“把喊的劲给我用到练兵场上玩儿命,吃不得苦受不得累得现在就走。”
“你们不用觉得现在走丢脸,我保证不为难你们,中郎也不会为难。要不然上了战场不但自己性命难保,还会拖累兄弟同袍。”叶欢一派商量的口气。
时间,训练又苦又累,说不得还会受伤送命,多惨啊,给你们一炷香时间好好想想,要走的叶某礼送。”大公子“苦口婆心”的相劝。
校场上一时安静下来,三千士卒人人无声,却没有一个离开队列。
一炷香时间很快过去,叶欢轻松的笑了笑又道:“还挺有志气,不过也没事,训练中受不了的随时可以走,但走的时候了,把我营的军服脱下来就行。”
“叶悦之你花样真多。”伏安一直在旁边看着,心中暗道,没想到叶欢今日会如此开场,但也不得不承认很有效果,从士卒们脸上的不服就看得出来。
“好了,刚才说过,想要人服,玩嘴皮子没用。”叶欢说完解开战袍下马。
士卒们温言齐齐一愣,这是要干嘛啊?
“伏司马,步军骑军基础任挑,你来下令我来做。”叶欢朗声道。
“诺!”伏安越众而出,刚才是嘴皮子,现在可就是真本领了。
“步军八式,起。”随着伏安一声令下,叶欢手持长矛开始演练。
士卒们一下子来了兴趣,之前他们也领教过苟图昌让人“服气”的方法,对叶欢之言本就充满了好奇,没想到定边叶郎竟会为他们演示最基本的训练。
随着场上伏安不断的口令,禁军士卒的眼睛都瞪得越来越大,从惊讶到更惊讶,再从更惊讶变成敬佩,原来日常那些枯燥重复的训练在叶欢手中也有如此威力。
快,稳,准。每一个动作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都是干净利落。而且叶郎没有想象中的任何花哨,老老实实沉稳坚定。尤其是他的协调,你说不出来却会觉得赏心悦目。